用地計劃及時公示,用地性質不得改變,用地供后實施監管,住房規劃監督檢查。國土資源部將采取相關措施,確保今年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有效供應。
國土資源部日前提出,今年將重點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合理制定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及時向社會公示。進一步修訂完善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分類確定各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應規模、時序。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經批準后,及時通過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的中國土地市場網、當地土地市場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用地,要做到應保盡保。按照確定的年度建設計劃,優化項目選址,加快用地審批,及時將經批準的供應計劃落實到具體地塊。
二是規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管理,落實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土地供應后,不得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性質。城鄉規劃調整后需要改變用地性質的,應由政府收回土地。規范土地使用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嚴格約定土地使用條件、開竣工時間和違約責任等約束性條款。同時,要加大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力度。
三是加強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后監管。充分利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準確掌握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應和開發利用情況。國土資源部每半年將公布一次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的落實和執行情況。對沒有按約定時間開工建設和竣工、按合同約定提供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要依法依規提出處理意見,督促限期完成開發。
四是加強對保障性住房規劃實施、計劃執行、土地供應和利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落實到位。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將加強對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的重點督察,在例行督察、審核督察中,加強對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和利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督促地方整改查處。
去年,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為 1.04萬公頃,同比增加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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