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放任地價、房價的持續高速增長將嚴重擠壓居民消費能力,會影響抑制實體經濟的復蘇。同時房地產“一業獨大”也有悖于經濟結構的優化,不利于民生的持續改善。因此,只有保持房價合理穩定,避免房地產市場和價格出現大幅度波動,才能讓“保增長”的政策真正惠及民生,才能真正發揮房地產業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
政協委員、合眾人壽董事長戴皓認為,高地價、高房價究其根本原因是目前土地出讓形式造成的。房地產開發總費用支出一半多通過房地產相關的稅費和土地出讓金流向政府。土地出讓金是政府的一大財源。除去征地、拆遷、補償、稅費等成本,土地出讓的凈收益一般在40%以上,土地出讓金在一些地區甚至占到地方財政收入50%以上。在賣地巨大收入動力推動下,使得一些地方政府不再依靠多種方式提高經濟增長,而是依靠賣地來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一方面拼命賣地,另一方面推高地價,制造“地王”,結果形成惡性循環。
戴皓在提案中提出,應從抑制高地價及高房價入手,采取果斷措施。主要應改革現有土地招拍掛制度,改變“價高者獲得土地”模式,應綜合考慮土地競標者的投標方案,可采取多種形式實施土地出讓,比如政府劃撥式、最高限價式、合作開發等,尤其應把環保、民生等綜合指標納入到綜合考慮因素中。
“這樣可以防止少數大型開發企業通過競價土地方式進行壟斷經營,造成開發量下降、房價上升、產品單一等一系列問題。同時,使更多中小企業能夠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公平競爭,為市場提供多檔次、多元化、多類型產品。”戴皓表示,通過多種形式釋放土地,可以減少政府對土地的壟斷,使土地資源根據市場進行優化配置,實現房地產業結構合理調整,保持市場供需平衡,真正做到讓利于民,從根本上保證社會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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