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步伐不斷加快,是我國城鄉發展大勢所趨。但隨著對土地、特別是農村集體土地需求的不斷擴大,因征收集體土地和拆遷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而引發許多矛盾、糾紛,其中法律政策的缺位,是不可忽視的因素。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東麗區委書記張有會代表建議,要加快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立法。
“《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列入今年要重點抓好的八項工作之一,就是要讓廣大農民從城鎮化中受益。”張有會說,因此,加快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立法,已成為有效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當務之急。
張有會表示,這項議案的核心,就是通過立法來明確國家、集體、農民三方權利和義務。首先,要在土地征收中對“公共利益需要”作出法律界定,土地征用權的行使只能以公共利益的需要為出發點,其他非公益性用地,堅決不能依靠征用農地,而應依靠盤活城市土地存量市場及開放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流轉市場來解決。其次,要完善征地程序,確保集體和農民有征地參與權,在依法征地、合理補償的前提下,建立完善土地征用協商機制和司法裁決機制,真正把征地過程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第三,要建立合理的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由國家統一規定最低標準,各地方再結合本地實際,在此基礎上確定具體補償數額,確保農民不會因為拆遷而使生活水平下降。
張有會還從健全被拆遷農民的社會保障機制、注重拆遷程序完備齊全、暢通拆遷爭議解決途徑和加強執法監督管理等方面進一步豐富了議案的內容。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