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反映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設、經濟適用房準入標準與實際購房還貸的矛盾等問題,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新聞發言人今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報道中對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經濟適用房準入條件理解有誤。
該文提到,本市在經濟適用房用地上興建了高檔商品房,房管局發言人表示,上海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對已批的經濟適用房用地嚴禁挪作他用。本市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用地計劃中,沒有文中提到的地塊。作者:楊冬 解敏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