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昨天表示,土地招拍掛制度有其合理性,今后仍要堅持,但同時也要在一些環節進行完善。據悉,國土部已經安排專題研究,計劃在試點的基礎上形成統一思路再進行推廣。
“要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制度。招拍掛制度的實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有利于實現政府對土地市場的管理和宏觀調控,有利于實現國有土地資產的價值,是我國經營性國有建設用地實施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主要手段。”廖永林表示。
他坦言,招拍掛對控制非理性競爭是“有點問題”,但籠統地談完善招拍掛并不能解決問題。廖永林透露,對招拍掛要有針對性的完善政策,目前國土部已經安排進行專題研究,同時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也在各自進行試點。“預計在研究和試點的基礎上形成統一思路再進行推廣。”
北京3月下旬宣布將改進土地交易方式,設立地價合理區間,增加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承擔公益性設施建設等要求作為土地競買條件,不只是“價高者得”。
記者了解到,北京市已經制定了一套完善招拍掛土地出讓的方案,并已上報國土部。而不久前上海發布以招標形式出讓莘莊地鐵站大型綜合性地塊,招標將以評標結果決定中標人,而報價因素僅占最后評標結果的30%。這也拉開了上海的試點序幕。
在其他城市的試點中,包括“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土地出讓方式都在摸索之中。
對此,土地問題專家李軍晶表示,在制度設計上,有必要對一些土地出讓環節進行優化和完善。
“在土地競爭激烈時,轉入現場競價環節后,往往容易產生所謂'地王’。針對這種情況,有必要規定,凡涉及民生的普通住宅用地或中小套型、中低價位住宅用地,只能采取招標或競標方式,而不能簡單地采用拍賣或輪番競價方式。這樣做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防止土地價格被哄抬、炒高到非理性的程度。”他說。 (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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