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臺球名人李錚經濟適用房房號詐騙30余名購房者250余萬元,北京女子梁靜自設經適房售樓處詐騙40余名購房者1400余萬元之后,京城再次爆出經適房千萬元詐騙大案。34歲的北京女子張某,虛構國家審計署工作人員身份,謊稱能購買回龍觀經適房,詐騙20余名購房人1200余萬元。近日,張某被昌平檢察院批準逮捕。
張某,給人的感覺就像大姐,這份親和力,加上“審計署工作人員”的光環,令不少人被騙之后還不相信。2007年10月,她告訴海淀居民陳某一個“好消息”:我們審計署能分回龍觀經適房,每平方米2600元,可以轉讓給你。陳某立刻訂下了,之后,相繼4次給張某20余萬元房款。第二年4月,陳某拿到了鑰匙,不過“張大姐”說房產證要遲些才能辦好。陳某心想,鑰匙都拿到了還怕什么?隨即裝修入住。然而,今年6月,物業要把陳某掃地出門,這時,陳某才知道房主根本不是自己,而是吳先生。還有其他23個人,也像陳某一樣上了張某的當,共被騙走1200余萬元。
歸案后,張某交代了自己的“生意經”。“我先說自己是審計署工作人員,騙取被害人信任,然后向中介承租經適房毛坯房,拿到鑰匙后,就賣給他們。”張某說,現在房產證辦得慢,人所共知,所以她只要給被害人鑰匙,就不會引起懷疑。
跟其他經適房詐騙案犯不同,張某很了解“政策”。2006年,市建委對經適房做了政策性調整——經適房暫停上市銷售,其主要供應對象是拆遷戶。張某除了謊稱“審計署”福利分房外,主要是欺騙他人,她能搞到拆遷名額,可以把拆遷戶的房子直接轉到被害人名下。這樣的說法,讓被害人覺得符合現在政策,更容易上當。
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新聞背景
經適房詐騙連年發生
據昌平檢察院統計,2007年至2008年,該院共辦理6起經適房詐騙案,今年又辦理2起。除上述張某案件外,還有吳某以幫助購買天通苑經適房為由,騙取24名被害人購房款150余萬元一案。
檢察官分析說,此類案件,嫌疑人以前只是單純“忽悠”,現在則通過各種非法途徑拿到房屋鑰匙,這樣更容易騙取被害人信任,也能騙到更多“房款”,導致現在經適房詐騙案件動輒上千萬元。檢察官提醒說,根據我國現行房地產方面法律規定,無論什么性質的房屋在辦理房產證之前,都不可以直接更名,因此不要相信“拆遷戶”名額的說法,其他“托關系”購買經適房的說辭也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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