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42分報道,從去年起,建設部等八部門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了長達一年的市場秩序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房屋買賣中存在的合同欺詐、偷稅漏稅的問題。然而,近日記者在河南省采訪時發現,一房多賣、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依然存在。記者將調查情況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卻被告知管不了。
購房者突然被告知房子已經賣給他人
鄭州市民韓女士今年1月與開發商鄭州興東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預售協議,韓女士遵照約定將房款的50%、共計300多萬元交付給開發商,同時雙方約定,在3月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然而到了3月份,當韓女士前去和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卻被告知還必須再交10%才能簽合同,她告訴記者:“下面的工作人員說不能和我們簽,突然告知我們,須比合同之內規定的50%再多交10%才可以給我們簽《商品房買賣合同》。”
無奈之下,今年5月,韓女士又向開發商支付了60多萬元的房款,但當她再次要求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卻再次遭到拒絕。直到此時,韓女士才感覺到里面有問題,經過多次協商之后,開發商被迫告訴韓女士,賣給她的房子還同時賣給了別人:“協商期間,他告知我,我的房子被賣掉了,最后開發商說那房子我就是賣掉了,我說你不可能把我的房子賣掉,發票稅票我都有!
討說法才發現所得發票竟是復印件
隨后,記者找到了開發商一位姓鄭的經理,鄭經理證實,賣給韓女士的房子的確還賣給了其他人:“大不了把所有你付的房款都退給你,也不讓你承擔什么責任,房子確實已經賣給別人了,房子肯定是賣掉了,你說大家鬧來鬧去沒什么意思,鬧又能解決什么問題。”
已經簽過預售協議并交了60%的房款,韓女士決定為自己討個說法。但當韓女士準備材料時才發現,當初開發商與她簽訂預售協議時給她的發票居然不是原件,而是復印件,她說:“我們在上稅局的時候才知道當初房地產商給我們開具的398萬的發票全部是復印件,而不是原件!
據記者調查發現,開發商給業主開具發票復印件的目的就是為了能擅自將發票沖紅。而所謂沖紅,就是將原有的發票作廢沖銷,那為什么開發商要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發票沖紅呢?
隨后,記者來到鄭州市地稅局進行咨詢,鄭州市地稅局流轉稅處辦公室人員陳進峰幫我們分析了其中的緣由:“他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沖紅,納稅人的目的只有一個,調劑我本月的應稅收入,想減少應納稅額,拖延應繳稅款!
稅務部門遭遇執法無奈:舊規定遇到新問題
鄭州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開發商將原有的商品房發票沖紅之后,便可以將商鋪賣給第二家、第三家,以達到一房兩賣、甚至一房多賣的目的。但鄭州市地稅局流轉稅處的工作人員明確告訴我們,他們在監管過程中也有許多的無奈:“發票管理辦法中沒有講到,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任何規范的文件中沒有講到這種管理措施。當時我們也想了,是不是納稅人在沖紅每一份發票的時候先給我們一個申請,但審批行為不是說在哪一個單位能隨便申請的,我們在沒有政策法規的依據下不能隨便申請行政審批。”
記者:開發商必須給原件是吧,不能給復印件?
工作人員:必須,發票聯就是給付款方的,他給復印件是無效的,屬于違章行為。但是在發票管理辦法中沒有規定,就是說發票流轉行為不包括這一項,還真是個新問題。
現在,這些商品房仍在每天不斷的對外銷售,究竟還有沒有一房多賣的情況,記者無法去一一核實。但是,如果有關部門放任不管,“一房三賣”甚至“一房四賣”的出現恐怕很難避免。畢竟,放任就等于是縱容。
專家:建議消費者拿起法律武器
對于屢次出現的房地產開發商公然違約、一房多賣的現象,北京市律師協會房地產與建筑工程委員會律師秦兵認為,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應該獲得雙倍賠償,同時消費者應該破除幻想,堅決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秦兵:首先提醒大家,無論是交50萬還是5萬,甚至1萬2萬都要把定金合同寫好,而且一定要有原始的票據,這是以后保護自己權益的最基本證據,也是最低條件。第二點當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怎么辦?不要再幻想什么妥協,找關系,而是趕緊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訴它,一定要讓傷害你的人,傷害你的那些騙子受到懲罰才行,這樣既保護了你自己,也保護了更多潛在的消費者。如果對方違約,雙倍返還,如果雙方協商,那就按照協商的條款來處理。
中國之聲特約評論員丁兆麟認為房地產開發商公然違約的行為破壞了市場運行的誠信規則,雖然眼前看上去可能把房子賣了更好的價錢,但是規則破壞之后,沒有人會得到好處:
丁兆麟:關于消費者維權,觸及到根本的問題,就是市場規則,是大家都按照誠信的原則或者是按照一定的交易規則來做事,這種規則本身對于市場的均衡發展是非常有意義的。如果說現在按照這樣的交易方式:我認為我的房子要漲價了,你當年的定金退你就完了,我把房子賣給別人,這個實際上是把均衡的市場規則給打破了,他實行的規則是誰厲害誰得利。在這樣的規則之下,整個市場導致的結果就是混亂和崩潰。雖然說有一個得利的,開發商看起來占了便宜了,但有一天你可能會碰到比你還牛的,想買你這塊地的人,你就會遇到同樣的問題,這是一個非常壞的趨勢。房地產行業看起來是有些特別的,一般來講,房地產開發商都是比較牛的,有各種各樣的關系,有各種各樣的背景,他可以為了錢無視一些規則,就像馬克思說的,為了300%的利潤,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顯然最后自己也不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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