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福建省的王某在哈市買了價格不菲的房子,不僅辦理產權證遙遙無期,且落戶也遇到了難題。無奈之下,只好向學校交納“贊助費”,否則孩子連學都上不成。對此,他感到很失望。
據王某介紹,10多年前,他從南方來哈創業。2007年4月,他在南崗區鴻景興園買了一套房子,時價40余萬元。當時,開發商承諾,年底就能把產權證辦下來。可沒想到,這一等就是兩年多,其間他多次催促,可開發商一直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至今也不知道產權證何日能辦下來。最令他不解的是,他從有關部門得知,即使辦下來產權證,也不能落戶口,因為他購買的是經濟適用住房。
如今,孩子已上初中,因產權證、戶口等一直沒著落,只好每年向學校交納“贊助費”,否則學校不讓上學。拋開初中4年高額的“贊助費”不說,如果上高中后孩子再沒戶口,恐怕只好回原籍了。
產權證何日可期?到底是不是經濟適用住房?能不能落戶?對此,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
市電子儀表工業總公司盛先生說,小區用電、人防、園區綠化等工程沒有完工,規劃部門沒有驗收,因此暫時不能辦理產權證。
昊福開發公司車先生表示,小區住宅均為經濟適用房,當時在售樓處已懸掛經濟適用房預售許可證。
公安部門表示,在哈購買15萬元以上的商品房或二手房,持產權證、發票、完稅證明,可辦理落戶手續,但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則不可落戶。
對此,王感到無奈。他說,因為自己過早就輟學了,文化知識不多,根本不了解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但當初買房時,曾問過售樓人員,自己是外地戶口,能不能在哈落戶?在得到肯定的答復后才買的。沒料到,如今產權證、落戶、孩子上學都遇到了難題!這些難題無疑會限制他在哈的繼續發展。王說,實在不行,只好賣掉房子,去其他城市重新創業,謀求發展。 (記者 黃青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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