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宣武區榮豐2008小區多名業主稱為了拿到房產證被迫向物業提交申請,將本應被退還的契稅抵交物業費。昨天下午,物業回應稱此舉并非強迫,業主可根據意愿領取所退契稅。
業主麗麗(化名)稱,2006年4月,自己在該小區購買了一套54平方米的房子,并于2007年1月份收房時繳納了房屋總價3%的契稅。去年10月份,建設部相關文件規定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契稅稅率下調至1%,根據規定自己應被退還2%的契稅13000多元。10月中旬,得知房產證已辦好,她便找物業公司索要,“物業卻要求我寫申請,將13000多元的契稅轉為物業費,不寫申請就不給房產證!睘槟玫椒慨a證,麗麗稱自己只好寫了申請。
業主張先生稱,不少業主為拿到房產證都被迫寫了申請!靶^正成立業委會,物業服務很差,業委會成立后有權重新選物業,我們交了那么多的物業費,萬一他們走了怎么辦?”業主賈女士表達了自己的擔憂。
業委會籌備組秦女士介紹,小區三期有千余名住戶,除了少數人買房付全款之外,都存在應該退還2%契稅的問題。前日晚,幾十名業主找到業委會籌備組,稱要組織活動抵制,被籌備組阻止。“我知道大家也不想鬧,我們想尋求和平解決!
昨天下午,小區物業回應稱,申請將契稅轉為物業費純屬業主自愿。“很多業主嫌退契稅麻煩,申請轉為物業費,我們只好和開發商聯系,并讓各樓樓長負責,讓想轉繳物業費的業主寫申請,這樣做是為了方便業主。如果大家不愿意,是可以直接來領契稅退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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