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2009年,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創10年來新高。然而,涉房詐騙犯罪也呈迅猛增長之勢,且多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之中。最新版的北京市海淀區涉房詐騙犯罪調查報告顯示:近3年來,海淀區檢察院共受理涉房詐騙案件30件40人,涉案金額高達1000余萬元。其中,2009年涉房詐騙犯罪比2008年增長了100%。調研發現,該類犯罪總體可分為四種類型:
NO.1 低價代購型
所占比例:四成
應對攻略:謹防親朋“殺熟”
低價代購型,即犯罪嫌疑人憑借熟人關系或者虛構身份等方式獲得被害人信任后,謊稱能夠幫助被害人以低價購買經濟適用房、回遷房和商品房,騙取巨額購房款或定金。
此類案件幾乎占了全部涉房詐騙案件的一半。一般有3個突出特點:一是被害人與嫌疑人往往是朋友或親戚等熟人關系,因而更容易相信嫌疑人;二是嫌疑人為獲取被害人信任,往往會虛構自己的身份;三是因購買經濟適用房、回遷房而受騙的被害人一般不具備購買條件。
應對此種詐騙類型,購房者要保持理性,增強防范意識,尤其要防范熟人之間的房屋買賣詐騙,以避免落入陷阱;同時要克服貪利、僥幸心理,如不符合購買條件則不能申購經濟適用房,符合條件則通過正規渠道申購。
NO.2 假房主騙租型
所占比例:三成
應對攻略:按月(或季)付房租
假房主騙租型,即犯罪嫌疑人短期承租他人房屋后,冒充房主對外出租房屋,并以一次性收取較長時間房租的方式騙取被害人租金。
此類案件是涉房詐騙犯罪的傳統方式,隨著房屋租賃市場逐步規范而逐漸減少。
應對此種詐騙類型,要進一步加強政府對房屋租賃市場的監管,建立房屋租賃信息便捷查詢制度,使租房者能夠利用電話、網絡、手機查詢等現代通訊手段,及時發現問題,以避免風險。租房者也應認真核實出租方提供的各類證件的真實性,采用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租金的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風險。
NO.3 假房主賣房型
所占比例:三成
應對攻略:別輕信委托證明
假房主賣房型,即犯罪嫌疑人利用偽造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冒充房主或者謊稱受房主委托賣房,騙取巨額購房款或定金。
此類案件最突出的特點是嫌疑人為獲得被害人信任,會提供一些偽造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這也是嫌疑人詐騙犯罪得逞的一個重要因素。
應對此種詐騙類型,有關職能部門要對偽造證件、印章類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專項治理,加大打擊力度,增加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購房者在購房時也要嚴格審查房屋產權的真實性,到相關部門核實信息,不要輕信委托證明等。
NO.4 中介騙稅型
所占比例:一成
應對攻略:審查材料真偽防作假
中介騙稅型,即冒充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在為客戶辦理購房手續的過程中,使用偽造的契稅、營業稅等完稅憑證,騙取客戶稅款。
此類案件是一種新型的涉房詐騙類型。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夠得逞,一是相關職能部門在受理房產過戶等業務時,對申請人提供的各類證件、材料審查流于形式;二是部分房地產中介公司對員工缺乏有效監管,只關注業績,忽視對員工的監督和法制教育,為一些員工利用其身份、工作條件和公司資源騙取客戶稅款、購房款等提供了便利。
應對此種詐騙類型,相關職能部門要變形式審查為實質審查,嚴格審核各類證件材料的真偽,防止弄虛作假。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管,制定準入制度和員工的從業資格制度,定期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和法律意識。同時建立健全中介機構自律組織,強化行業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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