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3時17分報道,在青島,不止是頤中高山小區,海信南嶺風情小區的業主們也面臨著相同的困擾——業主委員會建立不起來。還有一點和頤中高山小區相似的是:海信南嶺風情小區的開發商是海信地產,物業管理是海信物業。
讓海信南嶺風情小區的業主們痛下決心“非建立起業主委員會不可”的,是發生在2009年的一起被盜事件,一夜之間數家被盜。據業主說,其實在2007年5月份的一個深夜,曾經有4家被盜。但2009年的這次被盜,業主們驚訝地發現,原來小區內的攝像頭、紅外線監視器等等形同虛設。
業主耿先生:2009年的被盜(事件),派出所想調錄像資料,都調不出來,監控系統形同虛設。
從2007年夏天開始,小區業主李女士、陸先生、耿先生等業主代表開始積極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但是卻一波三折。
他們說:成立籌備委員會小組成立了三次,被推翻了三次,物業總是有各種各樣的原因。這些原因包括:有人不交物業費,等到補齊了物業費;選票不規范等等。
記者來到海信南嶺風情小區的物業公司,公司經理拒絕了記者對相關情況的采訪。
經理:不好意思,請示過領導,領導說沒有領導的允許我們不能接受你的采訪。
記者:那么領導什么時候同意呢?
經理:這個我得聽指示。
北京知名的房地產律師秦兵介紹說,在北京,目前真正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占總數連10%都不到。
秦兵:因為他成立的根本目的,第一要務就是保護業主權利,有時候針對的地方就是開發商和物業公司,而這兩方已經在中國習慣了黑幕操作,一旦有人要揭開這個黑幕,對于這兩方是一個巨大利益損害。
香港世茂集團董事局主席許榮茂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香港,物業管理一切以業主為核心,有些經驗可以供內地借鑒。
許榮茂:第三方為業主管理好自己的家園,他們的做法都要征求業主的同意,概念就是“當好自己的管家”。
律師秦兵介紹說,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是備案制度,小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首先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進行公告,號召大家來參加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大會。
秦兵:業主大會在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里首先是一個組織,然后又是一個會議,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再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備案,那么這個業主委員會就完成了。要走完這三步,有的小區走15年還沒走完。
怎樣突破房地產商和物業公司的阻撓,成立業主委員會,保護自己的權益,已經成為社會上的熱點問題,律師秦兵建議說,業主委員會畢竟不是法律規定必須成立的,而是鼓勵成立,主張成立。業主也是龐大的一個消費群體,出于保護業主權益的需要,可以通過嚴格的立法來保障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每一個步驟都在陽光之下。
秦兵:我們過去提過一個方案,叫業主大會組織法,我們把難以操作的東西一定要通過立法的形式表示出來,我們要把業主委員會的成立過程,寫能夠得讓高中生都能看得懂,解決社會的矛盾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立法,立好法,立高質量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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