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政府節能號召,家住朝陽區新天地小區樓房頂層的徐先生夫婦,在樓頂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不料物業公司先是偷偷搞破壞,后來竟強行拆除。事后,徐先生夫婦將小區物業公司北京天誠廣廈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損失費2508元。今天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雙橋法庭公開開庭。
30歲的王女士是一名中學教師,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是一名音樂人,夫妻倆居住在朝陽區新天地小區的一套頂層房屋。由于一直向往低碳生活,徐先生夫婦除了在樓頂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外,家里用的電池也都是充電式的。
徐先生夫婦在起訴書中稱,為響應政府節約能源的號召,2009年8月22日,他們在自家樓頂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同年11月,因經常發現有物業工作人員及保安到樓頂查看,且熱水器連續兩次發生管線破裂,為搞清真相,徐先生在自家露臺上方安裝了兩套攝像頭。
今年1月12日下午,通過監視設備,徐先生發現物業人員拉拽太陽能管,于是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后批評了物業的做法,并強調維持現狀,雙方協商解決。然而第二天上午,物業公司未經徐先生夫婦同意,便派多名物業人員突然沖上樓頂,野蠻拆除了兩套攝像頭及太陽能設備,造成徐先生家衛生間水流成河。徐先生再次報警,因協商未果,徐先生夫婦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索賠熱水器價款、熱水器安裝附件費等共計2508元。
“政府多次提倡低碳節能,原告是響應號召,與時俱進,并不違法。”徐先生的婆婆作為代理人認為,不合時宜的條款應當廢除,物業公司應擺正自己的位置,不應凌駕于業主之上。
上午在法庭上,北京天誠廣廈物業公司的代理人認為,徐先生夫婦在樓頂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的行為破壞了樓房頂層的防水,且私自占用了公共區域,違反了入住公約。他們此舉是為了維護全體業主的利益。該代理人表示,拆除熱水器前,物業公司通知了管片民警,管片民警通知了徐先生,但徐先生表示了拒絕。而徐先生稱,拆除前他們從未接到任何電話通知。此案當庭沒有作出判決。(記者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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