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44分報道,經濟適用房是許多低收入家庭想買也不容易買到的,在河南省焦作市,卻有140多戶居民無意中買到了經濟適用房。可這些居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當初他們掏的是商品房的錢,最后拿到手的卻是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
范勝利是焦作市“峰尚國際公寓”的一名業主,2006年他和焦作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以20萬元購買了位于市區豐收路“峰尚國際公寓”2號樓A座的一套房子。到今年4月,開發商終于通知范先生領房產證了。
業主范勝利:2010年辦下來是經濟適用房房產證,當我們看到經濟適用房這幾個字的時候,作為我來說確實非常氣憤。
峰尚國際公寓的這些業主當年購房掏的價格并不低,而且沒有一家業主申請過購買經濟適用房。
業主姬小春:我們在05年買這個房的時候,掏的是2450多,按說在那個年代這個商品房的價格夠高了。
業主范勝利:三年多來,開發商沒有一個人對我們說我們買的是經濟適用房。當時買房的時候,也沒有人讓我們寫經濟適用房購買申請。我們現在住的業主大部分都是白領,要么是做生意的個體戶。
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采用“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建設和經營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征收等優惠政策,直接決定了經濟適用房的成本及銷售價要比商品房低得多。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掏商品房價住經濟適用房,這些業主當然不樂意,他們希望把房產證改成商品房房產證。
業主謝建梅:俺掏的是商品房房價,給我們改成商品房房產證就行了。
從今年4月份開始,峰尚國際公寓的140多戶業主多次找開發商交涉,但是奔波了兩個月,也沒得到準確答復。經濟適用房是解決城市里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劃撥土地只能建設經濟適用房,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申請、審批和公示”等環節。開發商把經適房當成普通的商品房來賣,有悖國家政策。對業主們的要求,開發商拿不出解決的辦法。
焦作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一名副總經理:這種事要往上級匯報,一個政府部門,一個房管部門,最后沒形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沒法解釋這個事。
焦作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一名負責人解釋說,峰尚國際公寓的土地是劃撥的,在每戶業主的購房合同中都明確填寫著“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字眼,這也證明了經濟適用房的性質。至于買房時開發商為什么沒有特意說明是“經濟適用房”,這與當時焦作市經濟適用房的實施細則沒有出臺,以及與焦作市當時的房產市場大背景有關。對這一說法,業主們并不買賬。
業主范勝利:這種專業術語對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我們不懂什么劃撥和商用。要是說劃撥土地是國家照顧經濟適用房,那你們沒有一個人說過,現在辦下的是經濟適用房的大證,我們業主堅決不同意。
據了解,目前這件事已引起焦作市相關部門重視,正在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力爭還業主們一個公道。
焦作市房管局負責人常久德:現在處理意見還沒拿出來,紀檢委也參與了,政府領導都有批示,讓最近拿出意見。目前,意見還沒有形成,還沒最后定。改成商品房這種可能性不是太大,因為項目是國家批的,最后給大家一個說法,公平合理的看咋解決。記者胡曉輝 趙舉和 王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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