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10點左右,停放在昌平區永安里小區的一輛汽車自燃,10分鐘后,消防車及時趕到,但是由于小區內車輛亂停亂放,導致延誤救火,所幸并未造成人員傷亡。
據永安里小區業主王先生介紹,前晚10點左右,他聽到消防車警笛聲,就出去看看,“我家車旁邊的車著火了,可把我嚇壞了,我趕快把車開走了,當時真擔心車爆炸”。據王先生回憶,一時間,從樓里出來了許多車主,紛紛把起火車附近的車都開走了。由于車輛擁擠,車主又非常著急,有的車撞上了綠化帶的護欄。“消防車趕到后根本開不進來,只能停在距起火車150米左右的地方,消防員用了大概10分鐘的時間,才將消防水管接起來實施救火。火撲滅后,起火車的玻璃及輪胎全部燒毀。”王先生說,當時車主就說,他的車只能報廢了。
王先生稱,“這次車著火,還好沒傷人,下次要是房子起火了呢,還是沒法及時救啊”。
對此,物業工作人員表示,這次車輛自燃給他們敲響了警鐘,但由于永安里小區是老小區,當年并沒有建停車位,現在車多了,確實沒地方停,所以只能停在小區的空地上。“我們準備將停在小區內的車重新登記,并記錄車主手機號,一旦出現緊急情況,迅速聯系車主挪車。”
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本報京華律師團的秦兵律師,他表示,小區內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導致的問題,應該由物業承擔管理不到位的責任,業主承擔亂停車的責任,消防局承擔監管不到位的責任。如果是開發商在停車位建設上不符合要求,開發商也要承擔責任。 (記者 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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