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1時37分報道,住房消費是城市居民消費中數目不菲的一筆,少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而且大多數人都是依靠銀行貸款才有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也從此開始了長達二三十年的還款日子。作為業主,他們理應享受到相應的權利,而小區居民業主委員會無疑是維護業主權利的重要組成形式,可是在全國的很多地方,小區業主委員會卻就是成立不了。
頤中高山是山東青島市的高檔住宅小區,開發商是頤中地產,物業管理是由頤中地產指定的頤中物業,小區的物業費是每月每平米2.1元,在這青島是比較高的,從2007年到現在,這個小區有將近1270戶入住,這樣算下來,物業費的數目相當可觀。但是業主們反映,小區的管理不盡如人意,物業管理費用也不公開,物業的說法是,等業主委員會成立了就公開。
頤中高山小區業主蘇敏:現在業主反映比較多的,一個是車位車的管理問題,還有一個就是衛生的清掃問題。他收2.1元的物業費,卻達不到相應服務的標準。去年,我們要求把收支情況給我們出個明細,貼出來,但始終沒有貼過,他們的回答說等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后會公布的。
記者看到一份頤中高山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協議,這一份規定了業主們必須交納物業費的合同,同時這也是一份沒有起止時間的合同,也就是說它是無限期的,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提出異議,就會一直這么收下去。
蘇敏:沒有一條說這條合同是從什么時候起,到什么時候止。這就成了無限期的合同了,這樣的話,他們就會不積極,F在他們只要是有這么一個合同,只要不成立委員會,他們就無限期可以收這個費用。
從2009年9月份開始,頤中高山小區的業主們開始組建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本來按照相關規定,60天成立業主委員會,但是直到今天,這事還在懸著,原因是籌備組收到的投票沒有超過業主總數的二分之一,不符合相關規定,這次努力因此夭折。
蘇敏:居委會的解釋是,物業給我們提供的數是1239戶,我們投票驗票是599票,離他提供數的標準還要差20票左右,居委會的意思就是這個已經算是選舉失敗了。
而業主的數據是物業提供的,小區業主認為這些數據缺乏可信度。
蘇敏:籌備組在運行的過程當中有些資料是需要物業和地產來提供的,要求地產一定要提供準確數據,F在包括居委會還有街道,沒有權利要求地產一定怎么樣,他們只是督促它,但是提供數據到底準確不準確很難說。比如說他提供的整體數據,按新的管理辦法,一個人買多套的,只能算一戶,買了房子但是沒有交付使用的,也不能算。現在這種名冊沒給我們,只是給了我們一個簡單的數據。
面對業主對有關數據的質疑,小區物業的回復是:請你們拿出證據來。
蘇敏:他們說,你要求覺得有問題,你拿出證據來反駁我們的證據。
頤中高山小區的業主介紹說,這個小區有600多套小戶型,數量占到小區的一半,購買這些小戶型的業主大都在買了房子以后出租,業主自己很少住在小區,業主代表們聯系這些人經歷了一個困難的過程。
蘇敏:物業不讓我們接觸到他們的業主名冊,沒有送到選票的業主只有靠物業打電話聯系,物業給我們答案說大部分已經棄權了,至于他們怎么說的,我們不清楚,因為不讓我們參與。
到了最后48小時,物業終于放開了條件,允許業主代表在物業工作的辦公室按照名冊打電話聯系業主,但是實際上業主代表們每天只有兩三個小時的時間在物業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聯系業主,業主代表們認為,凡是他們聯系的業主對成立業委會態度都很積極,并不像之前物業說的那樣漠不關心,甚至棄權的程度。
蘇敏:我們打(電話)的過程中,覺得業主還是挺支持的,很愿意來投票的,時間已經很倉卒了,周五那天只允許居委會的人員可以打,把我們算在外了。
不僅如此,物業公司還極力阻撓業主代表們向業主們宣傳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正;顒。
業主董靜:業主自發掏腰包制作成圖象祝賀業主委員會成立,做成橫幅,物業公司都不讓掛。
經過這次挫折,小區的業主代表們覺得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前景不樂觀。
董靜:應該說只要是業主自發的成立業主委員會肯定對小區的物業管理不滿意,物業極力不希望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肯定他們有問題,如果他們積極阻撓的話,業主委員會成立的確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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