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在天津禮堂召開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會議提出,今年全市物業服務管理將落實五項制度。
落實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是解決物業管理糾紛、維護社區和諧穩定的制度保障。全市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作為牽頭單位將建立分工明確、落實有力、快速高效的工作協調溝通機制,做到“部門、人員、分工”三落實,形成合力,及時調處化解社區物業管理糾紛。
落實新建物業交接過程控制制度。未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的新建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接管。
落實機動車輛場地占用費收取和使用公示制度。按照“業主大會決策、物業企業執行、業主委員會監督”的原則,嚴格落實業主大會通過的機動車輛停放方案和管理辦法,明示機動車輛場地占用費標準并定期向全體業主公布場地占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主動接受業主監督,共同維護停車秩序。
落實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的現場公示制度。物業服務企業要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將服務內容、標準和收費標準在物業項目內顯著位置公示,接受業主監督。
落實物業服務企業退出項目管理預警報告制度。物業服務企業要嚴格執行解除物業服務合同三個月前預警報告制度,要將退出原因、退出時間以書面形式告知業主委員會和轄區物業辦以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同時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業主,并就退出事項與業主委員會協商。要加大對擬退出項目網上監控力度,及時解決退出過程中的問題。(記者 張新民 胡曉偉 通訊員 姬臻 劉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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