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經濟適用房的“準入門檻”正式敲定。昨天舉行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公布了《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
《辦法》共7章49條,初步設定的準入條件則為:家庭成員必須具有常住戶口7年以上,在申請區居住5年以上;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可支配財產7萬元以下;申請前5年未發生過房產交易行為等。
據悉,上海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實行租售并舉,但目前以銷售為主,初步選擇了具備房源供應等條件的閔行、徐匯兩區在下半年展開申請、審核、銷售的試點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和以往經濟適用房大多位于偏遠地區有所不同,上海經濟適用房建設已形成“進城”之勢。上海新建的一批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主要分布在浦東三林、寶山顧村、南匯航頭、閔行浦江、松江泗涇等地。
據悉,年底前,上海將確保經濟適用房的開工面積達600萬平方米,參與建設的開發商利潤將被設定在3%以內。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