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天上海蓮花河畔景苑小區開發商方面針對倒覆的7號樓購房者提出賠償方案后,昨天,開發商拋出對其余10棟未倒覆樓房的三套后續處理預案供購房者選擇。
開發商方面表示,將委托相關機構對未倒房屋進行檢測和監測,在檢測報告尚未確定未倒樓盤在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情況下,購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據不足,如果購房者堅持要求解除合同,則開發商公司不構成違約。
方案一:預售合同繼續履行,適當讓利,特定擔保。
開發商稱,如果購房者同意繼續履行合同,公司將以購房合同總價的5%折讓;引進一家有實力的公司,對購房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如房屋在合同約定交付之日未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公司方面對該期間的貸款本息損失無力賠償時,則由該擔保公司連帶償還。
方案二:有條件解除預售合同,退本返息。
開發商稱,如購房者堅持解除合同,則公司同意解除合同,鑒于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尚不足,公司同意退還本金,以及購房者已付房款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方案三:第三方收購
公司將引進一家有實力的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當日的市價收購購房者所退房屋。公司將與購房者解除合同,并與引進的公司簽訂新的預售合同,由引進的公司按6月27日當日的市價向購房者退還房款。
關于已倒塌的7號樓,開發商表示,將不會原址重建,該用地除保留預案規劃車庫外,將以綠地或小區服務設施替代。
業主:為啥不能推倒重建
當天下午,談判現場——上海西南工程學校內人聲鼎沸,約200名左右的業主及其家屬聚集在此。業主們一再告訴記者:我們很冷靜,很理性!他們紛紛表示,對于開發商的方案“感到極其失望”,稱:“這只是開發商單方面提出的方案,他們根本沒有采納我們的意見,這樣的方案我們根本不接受!”
陳女士花了134萬元買了套10號樓內的房子,她這樣對記者說:“人命關天啊!這樣的房子我們怎么敢住?既然開發商能有百分之幾百的暴利,為什么就不能給我們100%的賠償?這樣的方案是對業主的侮辱,是對政府公信力的威脅。”
許多業主要求推倒重建:“我們花100多萬元買套房子,即使推倒重建,對開發商來說,平均下來的成本也就每套房子二三十萬元而已,為什么就不能推倒重建呢?”
業主紛紛在會場門外貼的方案上簽名反對,要求與開發商對話,稱:“把我們叫過來,結果只是廣播一下方案,這根本就是忽悠人。”
政府:開發商有賠付能力
下午4時,閔行區政府新聞辦安排其委托的律師向記者解讀點評方案。上海中夏旭波律師事務所張鵬舉律師表示,這只是開發商單方面提出的一個框架性方案,未來在政府的協調下,雙方還要進一步協商,政府將督促開發商拿出更大誠意。他透露,梅都公司賠付能力沒有問題。政府特別建議梅都公司引進一家有實力的公司對購房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張律師表示,他一再向開發商要求,“賠償盡量不要低于法院對同類案件的判決標準,處理方案不僅要合法,還要合情合理”。
張律師說,在3個方案中,方案三對業主來說相對稍微有利。目前,梅都公司已經在跟幾家公司談收購事宜,政府部門以協調者和監督者的角色,也參與了談判。(吳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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