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緊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對廣州有家庭出租經適房的處置:對三戶家庭注銷其房地產權登記手續,讓其退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責令退回違規出租所得,并規定自退出經濟適用住房之日起,在5年內不得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有關負責人強調,“將重視住房保障資格審核工作,加強保障性住房后續監督管理,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市保障辦將展開對經適房、廉租房地毯式全方位復核。
據介紹,廣州1998年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以來,共有641戶家庭經年審不再符合保障條件,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目前入住廉租住房的家庭為5100戶,發放租賃補貼家庭為24168戶。根據有關規定,市住房保障辦會同有關部門在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次年起,每隔兩年對保障對象申報的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等情況進行住房保障資格年審。目前累計已對2008年1月1日前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3718戶家庭進行了資格年審,累計已有641戶家庭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其中584戶停發租賃補貼,57戶騰退廉租住房。
今年以來,市住房保障辦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廉租住房保障的后續監管,6月以來,經年審、檢查和抽查,發現有654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居住面積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對此654戶家庭,有關部門開展了資格重審工作。此項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中,預計至本月底結束。下月初,市住房保障辦將把重審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記者趙燕華 潘淑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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