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規范和加強個人所得稅管理,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明確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11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解讀稿》,對日前下發的《關于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進行解讀,明確了對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問題。
《解讀稿》稱,當前,一些納稅人出于謀利或者其他目的,將所承租房屋轉租給第三方賺取租金差價的情況時有發生,針對這類現象,國家稅務總局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規定,對個人轉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作了明確規定。
考慮到個人轉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是財產租賃所得的成本,《通知》明確規定,轉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為便于管理和堵塞漏洞,通知要求納稅人必須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憑據,否則,不允許扣除租金。”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此外,為便于政策銜接,對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稅費的扣除次序問題也重新進行了明確,即:在計算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時,應首先扣除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其次扣除個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第三扣除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最后減除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即經上述減除后,如果余額不足4000元,則減去800元,如果余額超過4000元,則減去20%。
國家稅務總局的這項規定不僅規范了稅收政策,減輕了個人承租房屋再行轉租的稅負,同時規范了稅收管理,有利于減少稅收流失。
通知稱,個人將承租房屋轉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財產租賃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天津商用房“二房東”超一半
把自己租來的房子加收一定費用轉租給別人,這樣的人在天津被稱作“二房東”。稅務總局下發的《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中對于“二房東”們轉租房屋收取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和額度都進行了詳細規定。記者第一時間走訪天津業內人士,了解了目前天津住宅和商業用房租賃市場的轉租情況。
“商業用房目前在天津的轉租率已經超過50%,且轉租者收取的費用也比較可觀。”天津我愛我家地產經紀公司企劃經理陳萌表示,由于商業用房的租賃需要根據業態和經營情況進行裝修,因此商用房的租賃合約通常都會在3年以上,有些協議甚至一次性簽署10年左右,有些承租者在合約未到期時遇到各種情況而無法繼續經營,從而將房屋轉租給其他經營者,這種情況下轉租者要幫助新承租人與房主延續承租合同和其他租賃條件,則會收取一定數額的轉租費。關于轉租費的金額,不同地段、不同面積和條件的商業用房行情也各不相同。例如,大沽南路附近80平方米左右的底商,其轉租費行情已經達到20萬元左右。
住宅房屋租賃市場的轉租率則非常低,整體市場的轉租率只有5%左右。天津中原地產三級市場部區域總監朱慶江表示,住宅房主對于轉租的要求都比較嚴格,在承租合同中通常都會明確規定不允許承租人進行轉租,目前天津多數正規的地產中介企業也都會對出租登記房源進行產權核對。
瞿莉莉畢業后在天津工作,以每月1400元的價格租了一套兩居室住宅,為了減輕經濟負擔而尋找合租者與其各住一間居室。租下其另一個房間的孫曉除了要分擔一半的水電等費用外,還要繳納950元的房租,遠高于瞿莉莉房租的50%。像瞿莉莉這種以合租為基礎的轉租行為是目前住宅租賃中很常見的一種“隱形轉租”現象,也是住宅轉租中出現率最高的“二房東”。(每日新報記者安元記者程謨思)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