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將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收入線準入水平,從現行的家庭年收入4萬元調整至5萬元,并且將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每平方米提高2元。
成都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張宏28日在專題新聞通氣會上表示,上述調整政策將從2010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經濟適用房“門檻”從4萬元調整至5萬元,把一部分無力購買商品房,此前又不夠資格購買經適房的“夾心層”家庭納入保障范圍。
張宏說,通過將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每平方米提高2元,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發放標準將由目前的每平方米12元提高到14元;低收入家庭將按照不同的人均承租面積,由目前每平方米7元、8元、9元的不同檔次,分別提高至每平方米9元、10元、11元。
據介紹,成都將在2010年底前,推出近700套廉租住房、3000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2011年底前,推出約2300套廉租住房、1236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適用。(記者 陳健、侯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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