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對二手房交易營業稅和個稅繳納采取“同差同全”的方法:即未滿5年的普通住房和已滿5年的非普通住房買賣時,營業稅按全額繳納的,方可享受個人所得稅按總額1%繳納的優惠;如果營業稅選擇按差額繳納,那么個稅的繳納方法為(出售價-購買價-購房成本)×20%。
解讀:全面推行營業稅和個稅“同差同全”,稅費成本將變相增加,而同差和同全哪種更劃算,詳細繳稅方法如右表。
據統計數據分析,當前80%以上五年內二手房再出售價格相比購買價格都高出50%以上,因此,差額繳納稅費具體為:營業稅=(出售價-購買價)×5.5%=50%×5.5%=出售價×2.75%; 個稅=(出售價-購買價-營業稅-契稅-裝修費)×20%=(50%-1.5×5.5%-1.5×1.5%-10%)×20%=出售價×5.9% (備注:商品房裝修費不得超過購房原值10%)。
因此,按照“同差”繳納稅費,營業稅與個稅繳納總額至少將占房價的8.65%以上,相比之下,全額繳納更劃算,為總房價的6.5%。按照目前算法,最少也要繳納的營業稅和個稅總額占總房款的6.5%。
而此前未實行“同差同全”時一般的繳稅方法為:
營業稅=(出售價-購買價)×5.5%=50%×5.5%=出售價×2.75%;個稅=出售價格×1%
也就是說,未實行“同差同全”時兩稅之和大概占到房價的3.75%左右,此次北京“國11條”細則實行后,多繳稅費至少2.75%,而按照慣例稅費轉嫁給買方,購房成本上升2.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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