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列席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時透露,我國將從數據獲取方式和發布引導方式兩方面改進房價統計,并將建立與“股指”相類似的房地產價格的定級指數。
春節前,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地產價格同比上漲9.5%,而全年只有1.5%。盡管專家解釋這個1.5指的是全年的平均漲幅,但該數據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包括對數據質疑。
馬建堂表示,這說明房地產價格數據采集和計算方式還有一些值得改進完善的地方。國家統計局感謝社會各界對房地產價格統計的關注,已經開始認真傾聽社會各界的意見,準備改進房價的數據統計。“我們不只是聽聽和說說,已經開始實際行動了。”馬建堂稱自己前天剛從深圳回到北京,之前他一直在調研深圳房地產價格。“經過調查研究,我們決定在數據獲取方式和發布的引導方式兩個方面提高房地產的價格統計。”
他介紹,在房地產價格的數據獲取方式方面,過去統計局對房地產價格的數據主要是根據房地產企業的填報獲得的,國家統計局經過研究后決定,今后在房地產價格數據獲得方面,除了企業填報外,還要有調查人員的現場調查和相關行政記錄,以確保數據來源更加準確和可靠。
在數據發布的引導方式方面,馬建堂介紹,目前大家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是,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房價統計數據都是將12個月的數據平均在一起的,體現不出來一年中的波動。“以我了解的某個城市為例,2009年初該市房價下降了15%,而2009年末該市的房價上漲了18%,12個月平均下來,只有1%左右的漲幅,老百姓看到這個數據肯定不信服。”他表示,今后國家統計局除了要公布房價12個月的平均數據,還要發布年末對年末、年中對年中的對比數據統計。
“此外,國家統計局經過研究,還決定要把房地產價格的定級指數建立起來。”馬建堂說,目前的房價同比也好、環比也罷都是一個價格和一個價格的比較,而今后要建立一個房價的共同基準,像“股指”一樣建立起房地產價格的定級指數。比方說,把2007年、2008年的平均數做一個基數,然后任何時間的數都和這個基數去比較,就不會出現12個月一平均、把差異平均沒了的情況,用基準的指數來進行房地產價格的對比將更加準確和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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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不會完全納入CPI統計
對于大家關心的是否會將房價納入到CPI(通貨膨脹指數)統計之中,馬建堂明確表示不會將房地產價格全部納入進來。“原因有兩點,一個是CPI內容中不包括全部房價是國際慣例,第二個是改善房價統計和CPI統計,并不意味著要將兩者完全放在一起。”馬建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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