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昨天發布的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開發商殺傷力如何?記者昨日從南京市房管部門了解到,其實這些政策在南京早已“落地”,新規對南京的開發商來說影響不大。
[條文] 開發商應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并嚴格按照預售方案申報價格,明碼標價銷售。
[解讀] 根據南京的規定,開發商領證后發售的時間應該在30天之內,此次住建部只給了10天時間,這是這份《通知》中與南京的現有政策惟一不同的地方,對開發商的限制也更加嚴格。
“現在南京的在售樓盤在領取預售許可證前,由于不能發布廣告,都是先通過網絡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客戶,也就是所謂的‘蓄水’。”南京合眾聯恒策劃公司總經理程鵬表示,一旦水“蓄”得差不多了,開發商才會去領證,證剛拿到手就開賣了,別說30天,前些天江寧有一家樓盤當天領證當天開賣。所以他認為,時間縮短對南京開發商來說沒什么影響,而一次性公開所有房源、價格等等,這在南京早已是“規定動作”。
[條文] 住建部的最新《通知》中規定,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開發商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
[解讀]房管部門人士表示,這一條在南京執行得相當嚴格,“開發商在領取預售許可之前,沒人敢收,收了就要處罰。”該人士坦言,這主要針對其他監管較為松散的城市所推出的規定,目前南京市場上樓盤所收取的“誠意金”,均是在領證之后由開發商收取,并在買房人認購房源后轉為定金,沒有認購的則在約定的時間被退還給買房人,也就是說,“誠意金”不在禁止范疇。
[條文]《通知》中還要求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小于棟,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同時,商品住房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后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
[解讀]認購后更改姓名,南京市房管局回應稱,這就是“炒房號”,有人通過內部關系拿到了十幾套甚至幾十套房源,然后在市場上尋找買家,達成交易后更改買家姓名。而南京的規定是,房源一旦辦理了認購協議,就無法更改姓名,只能添加直系親屬的名字,成交后更無法更名!爸灰涣硕ń,認購協議就會入信息庫里,再也無法更改了。”(記者 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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