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對商品房預售的監管將更嚴格。合肥市最新出臺的《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進一步規范商品住房預(銷)售行為的通知》,不僅要求開發商一次性公開房源及房價,還嚴禁開發商將企業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前對外銷售。
這次通知明確提出,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并嚴格按照申報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企業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前對外銷售,不得采取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預售商品住房,不得進行虛假交易。
另外,在銷售現場,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將九大信息清晰明示,包括預售許可情況、商品住房預售方案、開發建設單位資質、代理銷售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情況、建筑節能信息公示牌等。
對于違規認籌、捂盤惜售、不按規定明示應公開的商品住房相關信息的行為,相關部門也將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并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對情節嚴重且拒不整改的企業,將暫停商品住房預(銷)售活動,直至取消其經營資格。 (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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