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獲悉,5月12日,石家莊市地名委員會向駐石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發表公開信后,近日又將公開信內容印制成冊并由各區民政部門送達各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手中。
2009年12月18日,市政府制訂下發《石家莊市新建住宅區居民落戶管理辦法》(試行)后,全市民政部門開展了地名清理整頓工作。目前,城區大部分違規地名和不規范地名得到了清理和糾正,但還有一些開發建設單位對清理糾正工作仍持觀望態度,直接影響了全市清理整頓工作進度。
《石家莊市新建住宅區居民落戶管理辦法》規定:居民住宅區、樓、院居民辦理落戶的基本條件是:住宅區所處地理位置有經區劃地名辦公室正式命名的街道名稱和門樓牌號、具有明確歸屬管理的居委會、居民房屋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的相關材料;各級區劃地名辦公室負責受理居民住宅區的規范命名、門樓(單元、戶)牌的確定和編制。因此,為了避免因地名不標準不規范而造成居民落戶困難、以及通郵通信辦理受阻等問題發生,特提醒廣大市民,今后在購買住宅時除對住宅區的建設、銷售合法與否進行了解外,還要查看此居住區名稱是否經市政府正式批準命名以及宣傳使用名稱是否與標準地名一致、是否有標準門樓牌等,以避免地名不標準而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記者 趙曉華 實習生 劉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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