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無論是開發商還是購房者,敏感的神經再次緊張起來,原因是2008年出臺的樓市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就要到了。2008年10月22日,財政部和央行聯合發布促進房地產發展的相關政策后,上海隨即發布《關于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上海“十四條”。在該意見的結尾,明確規定了相關條款執行的期限,按照政策管轄權限,涉及到契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利率及首付比例、公積金貸款利率等優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到今年年底這些優惠政策是否繼續執行要看中央有關部委的意見。而上海政府可以決定的內容是第6、9和14條,涉及二手房營業稅減免、購買住房登記費、交易手續費和住宅土地供應等方面。
不可否認,2008年底以來中央和地方出臺的房地產優惠政策降低了房地產交易的成本和持有成本,有力促進了房地產市場流通,為我國房地產市場迅速走出低迷,實現2009年的回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政府以房地產業為抓手,穩住了固定資產投資和消費,促進了宏觀經濟的回暖與穩定。可以說,房地產救市政策在特定時期發揮了其應有的作用。
然而相當部分的救市政策是臨時性的,帶有執行的期限規定。對于是否保留這些政策,社會上存在爭議。之所以有這樣的爭論,實際上存在有形之手和無形之手、市場監管者和市場參與者、短期政策和長期政策之間的博弈。
短期政策于政策制定者來講可以做到收縮自如,政策起效快,但缺點很明顯,不能給市場以穩定的預期,如果把握不當還會引起政策間的矛盾與對沖。優惠政策減輕了消費者的負擔,同時政府的收益相對減少,隨著市場熱度的提高,稅收的優惠將被高房價所抵消,這也是當前市場成交量開始下跌的原因,即制約市場成交的主要因素不是稅收問題,而是價格問題。
當前輿論界對房地產優惠政策是否要取消的討論非常激烈,實際上討論的焦點有些偏離,既然國家政府出臺的文件上已經明確標明了實施的期限,從政府文件權威性角度看,現在討論是否要取消政策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政策本來就是政府干預市場的手段,優惠政策對應的是出于危機狀態的國內外市場環境,現在國內外經濟已經逐步復蘇,房地產市場無論是銷售量還是價格都達到了一個繁榮的程度。下一步政策進行一些調整是理所當然的。
相關優惠政策是繼續執行,還是恢復到2008年10月22日之前的狀態,政府應該會有明確的安排。從第三方角度看,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需要一個更加穩定的政策環境,希望房地產業能有一個長遠的發展規劃,能夠有一個成為產業發展基礎的穩定的產業發展政策而非大量短期且不斷變化的調控措施。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政府本身也會為短期政策的制定所累,開發商、消費者這些最直接的市場參與者也會為交易成本的不確定性存在而決策困難。
現在需要的是政府出來說話,而非市場研究者之間看似熱鬧的爭論,發個安民告示,什么事都解決了。(回建強)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