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控房價,廣西南寧市擬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推進“全現房”銷售。這一舉措竟然還贏得部分輿論的叫好,實在令人費解。
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表面上看似乎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杜絕商品房預售過程中出現各種失信、違約、侵權乃至欺詐等現象。但仔細分析,實非明智之舉。
客觀來說,商品房尚在規劃設計之中就拿來銷售,的確存在一些風險,但這種風險并不是不可控的。香港是最早實行商品房預售制的地區,多年來少有開發商失信、違約等現象發生,究其原因是因為香港有一套嚴密的制度設計,以及強有力的市場監管。
從完善制度、加強監管出發,對預售制“一停了之”,顯然過于簡單粗暴。即便取消預售制、實現現房銷售,消費者未必就真的安全。單從2009年曝光的眾多樓房質量事件來看,沒有嚴格的監督管理,現房銷售同樣也會出現失信、違約等現象。
其實,商品房預售制的產生,有其合理性,不僅符合房地產市場化發展規律,于開發商、于購房者也都有大有裨益。在允許預售的情況下,開發商可以提前收回項目資金,用以投資開發下一個項目。這樣既能縮短開發周期,又能加快房地產開發建設,增加商品房市場供應量。同時,由于購房者承擔了部分建設資金,使得房地產投資開發成本大大降低,體現在期房銷售價格上,往往比現房要低。
如果取消預售制,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導致房價上漲。由于房地產開發商自行承擔開發、建設所需一切資金,其建設成本必然大大提高。作為“理性經濟人”,開發商最終會將這種成本轉嫁給購房者。此外,取消預售還將延長商品房建設銷售周期,短期內導致商品房供應減少,當市場供不應求時,商品房銷售價格自然迅速上升。
房地產市場需要規范管理,房價需要遏制調控,如何管如何調,得充分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切不可胡為妄為。記得溫總理2009年底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就樓市調控曾有過一番明確指示,“如何使房地產建設能走入一個健康的軌道,首先還需要弄清楚政府要做什么,市場要做什么。既發揮市場的機制,又發揮政府調控的作用。”因此,各地官員在調控房地產市場時,切莫武斷草率,如果不按規律辦事,小心好心辦壞事。(吳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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