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發 司海英 攝
早在2003年,我國就在北京、遼寧、江蘇等10個省市分兩批進行“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盡管這些省市的物業稅都屬于“空轉”,沒有實現點滴稅收,但一切稅收環節都與真正收稅一樣。然而,6年多過去了,雖然媒體和輿論,過一段時間就會炒作一番物業稅的開征問題。但物業稅至今仍沒有清晰的眉目,以及具體的征收模式,這意味著,物業稅這個新稅種,前景不僅不明朗,而且充滿變數。
盡管國家出臺物業稅,是大勢所趨,但要讓它承擔平抑高房價的重任,實屬一廂情愿。正如網友所言:“指望物業稅來遏制虛高的房價,無疑是‘關公戰秦瓊’。”
一方面,物業稅與房價的本質屬性不盡相同。物業稅是一個稅種,它的征收最后要納入財政的盤子,屬于公共財政范疇。而房價則屬于市場經濟的范疇,商品房的價格是由市場供求關系主宰的,需求量是剛性的,而現在購房隊伍規模龐大。即便征收物業稅,也無法改變供求關系,進而也無法改變價格。顯然,倘若用物業稅這個屬于公共財政范疇的制度安排,來抑制高房價,與其本質特征嚴重背離。
與此同時,土地出讓金會不會納入物業稅范圍,目前仍沒有明確說法。就眼下而言,在房地產開發領域,“沉重如山”的租,“五花八門”的費以及“多如牛毛”的稅,早已讓開發商不堪重負,尤其是相當一部分收費與土地出讓金結伴出生。因此,倘若土地出讓金不納入物業稅范疇,倘若在物業稅征收前,不進行一次徹底的稅費租整合,這些稅費只能是有增無減,最終還將被轉嫁到購房者身上。如此一來,物業稅實際上就只是一個新添的稅種,而不會對現行房地產稅費租進行清理“瘦身”,房價無疑也將因此上漲。
此外,開征物業稅,還可能誘發新一輪圈地運動,進而會繼續抬高房價。種種跡象表明,如果近期開征物業稅,很可能采取低稅率,可能1%,這意味著,由于物業稅稅率較低,持有土地需要繳納的物業稅與飛升的房價相比不過是毛毛雨。因此,開發商會受利益趨動的引導繼續囤積土地,這也是當下許多開發商搶地囤地的內因。去年央企“不務正業”,頻戴地王桂冠,就印證了這點,類似圈地運動的泛濫,不僅嚴重擾亂了房地產市場,也會加劇房價的進一步上揚。
顯然,無論是從稅收本質上,還是從實踐來看,物業稅都不是降低房價的靈丹妙藥。(吳睿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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