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建議盡快改革中央與地方的財政稅收關系體制,地價所得收歸中央,同時開征房產稅
-本報記者 劉慧
當前,老百姓改善住房的需求和低購買力與高房價之間的矛盾正逐步演化成房地產市場最主要、最尖銳的矛盾。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會在提案中建議,把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作為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來抓,真正實現1998年住房改革設定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商品房、集資和合作建房、廉租房等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的目標。
為遏制地價過快上漲,民革中央建議,首先,應盡快改革中央與地方的財政稅收關系體制,地價所得收歸中央,同時開征房產稅,留地方使用,使地方政府不再以高價拍賣土地、轉嫁住宅配套設施來維持地方財政運轉。
其次,要提高土地供應量。
再其次,改變土地出讓金收取方式。建議對居住類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可改為在土地出讓期限內分年度收取。開發商囤積土地,不在預定年限內建房出售的,收取高額的土地空置費用。出售后的土地使用費由房主逐年向政府繳納,或并入物業稅繳納。
第四,改革或取消當前住房預售制度。
第五,抑制投機囤地炒房行為,切實穩定房價。
民革中央還在提案中建議,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法》,從立法層面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和地位,為住房保障制度實施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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