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總是焦點。針對保障性住房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慶云認為,“建保障性住房,缺的是資金”的看法是不對的。
“中國經濟發展到今天,借用一個流行語,就叫‘不差錢’。”李慶云說,政府賣地的錢大部分都應該用來建保障性住房,少搞一些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積極合理使用銀行貸款,如果再吸引社保基金和其他民間資金參與進來,建保障性住房怎么會差錢?
作為房改的一部分,早在1998年國務院就曾要求各級政府盡快建立起以經濟適用房為主和租售并舉的住房供應體系。之后,隨著房價的飆升,保障性住房又被視為房地產調控的重要手段推出。然而,時至今日,從全國范圍內看,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遠未達到要求,也未實現緩解需求、平衡房地產市場過熱的效果。在具體執行中,無論投入機制、配套措施還是實際供應量,都有諸多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環境研究所袁秀明博士分析說,一些地方政府熱衷于房地產開發,對保障性住房卻作冷眼旁觀狀,說明在住房保障方面缺乏動力機制。和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雖然社會效益明顯,但財政投入大而物質獲利少,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就大打折扣。在這種情況下,盡管中央三令五申重復強調,各地積年欠賬仍然很多,尤其是財政預算渠道不暢導致保障性住房“雷聲大雨點小”。
全國政協委員、武漢百步亭集團董事局主席茅永紅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在全國城鎮的低保家庭中,各級政府通過各種方式緩解住房困難的僅占7%左右;在全國已開展廉租住房的城市,其覆蓋面僅在1%左右(個別大城市除外)。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存在規劃不夠扎實、攤子鋪得過大、資金配套困難、保障標準偏高和模式單一五個問題。
提供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必不可少的責任。李慶云說,中國人多地少,又處于城鎮化進程中,不可能學美國完全靠市場解決居住問題,必然要學香港和新加坡“政府+市場”的模式。“除了1000多萬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家庭外,每年1000多萬新加入就業的年輕人和數量更大的農民工的住房需求,靠市場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憑他們的收入根本買不起房。”因此,政府把責任挑起來是必然之選。
對于“建保障性住房影響經濟增長”的認識,李慶云覺得,依靠投資和投機性住房拉動GDP增長是不可持續、有巨大金融風險的。年輕人買房要靠夫妻雙方的父母,三個家庭供一套房,以此來維持高房價,房地產變身為收入再分配的工具,進一步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公,是不公平的,也是制約消費增長、擴大內需的最大障礙。反之,如果保障性住房做大,保障面擴大到一半以上的家庭,一樣可以帶動相關產業成長,擴大居民消費,還能促進房地產業良性發展,保證經濟穩定快速發展。
李慶云提出,保障性住房要做大,也要做好。房子的質量要保證,面積要合理,管理要跟上,監督要嚴格。大中城市的保障性住房應以租為主,最好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保障性住房應成為一池活水,居者有進有出,長期居者有權折價購得。”
茅永紅也表示,各地應當從實際出發,以保障基本居住為前提,對保障性住房的房屋質量、配套設施、工程造價、周邊環境等制定出相應標準,并嚴格執行標準。不過,他認為,保障性住房能不能成為一池活水,關鍵在于建立退出機制。
現在,不管是經濟適用房還是廉租房,往往是“終身制”,一旦擁有便無可更改。“這就形成福利固化,導致保障性住房供給結構失衡,從而進一步加劇了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茅永紅建議應當通過利益引導,讓保障對象主動退出廉租房。例如,可通過提供低息購房貸款、優先購買經濟房、購房稅費減免等優惠條件引導和鼓勵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主動退出,自行買房或租房,實現“居者有其屋”。
本報北京3月4日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