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深圳市某媒體一篇題為《經適房小區竟然豪車扎堆》的文章刊登后,一時間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事情大概如此:2007年,申請桃源村三期住房的條件是家庭總資產不超過28萬元;兩年過后,該小區車庫里超過20萬元的車輛比比皆是。
此事一經暴露,就有網人調侃:這說明盡管在全球金融危機沖擊下,居民的經濟收入仍然實現了快速的增長。說實話,見過富人買經濟適用房的,但沒有見過這么大規模的,這么富有的。這就是占車庫車輛近1/5的豪車折射出經濟適用房的尷尬。
經濟適用房是保障性住房類別中的一種,目的就一個,讓中低收入人群買得起房,住得上房,咋說也不是給那些有錢人準備的。桃源村三期樓下刺眼的奔馳、寶馬、奧迪等,委實是抹殺了“保障”的功能,給這一項惠民的政策“抹了一把灰”。
細細想來,申請保障性住房必定要審核個人收入和資產,就像桃源村三期住戶家庭總資產不超過28萬元一樣。可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人卻能將資產隱匿到28萬元以下?是誰為他們制造了與弱勢群體爭利的漏洞?思來想去,無疑還得指向當前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體制。
因為,說清收入和資產這樣的事情在現行的監督體制之下本身就是一件難事。比如,如今家庭資產的“分流”形式多種多樣,股票、基金、儲蓄等多種金融產品成為分擔的主力,更不要說一些灰色收入了,這需要一套完善的體系進行匯總。從目前的現狀來說,要調查清楚這些資產確非易事。
審核就有可能會出現紕漏,造假的可能性就會存在,因此,促進社會公平而生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無疑也會出現不公平。漏洞的存在,當然也為很多人購買經適房帶來了找關系、批條子、隱瞞收入等不法行為的可能性。到頭來,反倒是“老實人真的很吃虧”。
筆者以為,對于保障性住房,政府部門要吸取教訓,從頭到尾進行跟蹤,這是應該擔負的責任。政府部門在分配保障房時要慎重考慮、認真調研,如果在初審時可能出現漏洞,那我們就必須在復審、終審時加以完善,完全可以向社會全面公示,發動社會各界全程監督,接受群眾舉報,從源頭上斬斷騙房的黑手。
保障性住房售出以后,政府有關部門也要跟蹤,不能賣了就完了。如果業主有欺詐行為,政府應該強制性地把房子收回來。不要再讓原本具有保障功能的政策變了味道,“錯保”了人,也“漏保”了人。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