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樓市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實施細則。從5月1日起,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fā)現(xiàn)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
此次北京“限購令”被稱作是“史上最嚴厲”的地方樓市新政。房市調控必須嚴厲再嚴厲,這似已達成社會共識。但是為何實施屢屢遭遇“腸梗阻”?問題出在利益博弈,尤其是這種博弈并沒有在政策實施前充分展開。
任何一項公共政策的出臺,實際上都是一個涉及多方利益重新調整的過程。博弈不該出現(xiàn)政策頒布實施后,而應移到公共政策制定前。惟有建立起充分參與、公開博弈的前置機制,利益的調整和分配才能有效平衡。長期以來,我國在出臺各項公共政策時,卻都不同程度地缺乏一種利益博弈的前移機制,從而導致政策實施后,各方利益主體出現(xiàn)了討價還價、加以抵制、推諉扯皮等現(xiàn)象,像醫(yī)療改革、教育改革、養(yǎng)老改革以及個稅改革等,都有類似的“推進難”,有的甚至名存實亡。特別是近年來住房市場調控政策,多像此次北京“限購令”一樣,并沒有在出臺前,經(jīng)過民意考量或論證其合理性、有效性。由于缺乏利益相關者的充分博弈,結果調控屢屢變“空調”。
改革需要勇氣和膽識,但切忌隨意性太強。匆匆出臺政策,倘若公眾強烈反對就收回,不僅會損害國家的公信力,也會影響各項改革的推進。博弈前移,就是要以各利益方可能出現(xiàn)的抵制或消解政策的行為為出發(fā)點,進而制訂出符合多方利益主體的政策。唯此,國家公共政策及法規(guī)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執(zhí)行。謝清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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