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中介公司買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將近三個月才得知,原房主拖欠的物業費沒有繳清,“這不可能啊,中介公司說好的入住前房子所欠的費用均由他們負責,怎么還會有欠費呢?”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劉園女士滿腹疑惑。
據劉園女士回憶,今年5月份她在報紙上看到一家中介公司刊登的售樓信息,在看了幾處房后,劉女士預定了紅山區昭烏達小區里的一處房子。中介公司與原房主談好了價錢,劉女士交了定金和中介費。而在此時劉女士查詢到原房主的物業費和水費沒有繳清,當她向中介公司談到此問題時,對方口頭承諾在房款結清前,所有欠費均由他們負責。然而就在劉女士去交房款時,再次提及房子的物業費、水費問題,中介公司依然表示沒有問題,還稱通過中介買房的好處就是這樣省心。
付款之后,劉女士與原房主簽訂了書面協議:房子成交之后的所有費用均由新房主承擔。但三個月后劉女士到物業公司續交新房的物業費時,被告知房子還有300余元的物業費欠款。劉女士再次與中介公司聯系,工作人員卻稱劉女士與原房主簽了協議,這就與中介公司無關了。錢交了,協議也簽了,自己手中一點“抓手”都沒有,這欠款該找誰去要呢?幾經周折,劉女士的300余元物業欠費依然沒有著落。
對此,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購房者,通過中介公司購房時,相關條款要以文字形式落實到書面上,結清購房款前要查清房屋是否存在欠費,以免日后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李富朱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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