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體報道,大華集團2002年體改之時,凈資產達到2.34億元的90%大華集團股權,以9900萬元的注冊資本金價格“廉價”轉至34名原大華集團經營業務骨干。
今天,有媒體繼續質疑由由、廣洋兩巨頭齊遭集體資產流失,其實也都是在體改時發生的。由此,國有、集體企業體制轉軌過程中的問題再度引發關注。
記者昨在第一時間致電大華集團、寶山區國資委等相關單位求證,大華集團工作人員卻三緘其口,表示目前尚無專門部門來接待媒體的質詢,大華方面或將擇日安排其他時間,對媒體所關心的具體問題作出回應。
寶山區國資委 著手聯系大場鎮要求進一步核實
“無法想象,這簡直無法想象。”記者撥通了寶山區國資委某負責人的電話,談及對該事件的感受,該人士連連驚呼。對于此前媒體報道中所出現的一些數字,尤其是涉及到“賤賣”與否的2.34億元、9900萬元等敏感數字,她一再表示,其真實性有待進一步查證,目前有關方面尚無法證實,因此不方便妄下論斷。
“一般而言,國有資產轉讓的價格都得按照資產評估的價格來操作,像這樣僅以注冊資本金作為標底進行轉讓的案例我是從來沒見到過的。”該人士進一步透露,寶山區國資委已在著手聯系大華集團所在的大場鎮,要求其進一步核實情況,并盡快向寶山區國資委提交相關情況說明。
體制改革專家 若主管部門批準企業不承擔責任
“在推進國有體制改革的最初階段,企業的產權轉讓,的確有過向企業的經營者、經營團隊、經營骨干等傾斜的考慮。”滬上體制改革專家、上海市體制改革研究所所長鄭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那個特殊的歷史階段,為了加快推進國有體制轉軌,各地都紛紛開出優惠政策,對被轉讓者提供一定的折扣,如上海當時就一度奉行9折的優惠。
然而,無論怎樣優惠,產權轉讓都得依照經過評估后的企業凈資產價格來實行操作,而評估則由擁有專門資質的評估事務所來完成。對此,鄭韶強調,這個價格僅僅只作為參照,最終的轉讓價格得經主管部門批準,一旦批準,企業及個人便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以現在的觀點來看,當時以如此快的速度來推進國有體制改革,的確有得有失:推進過快,看起來真的就像是‘賤賣’一樣;推進過慢,國有企業就將持續虧損,國有資產勢必將進一步流失,直至走向死亡。”鄭韶最后說。
新聞背景 2.34億凈資產以9900萬賣出
大華集團是全國前十、上海第二大的房產集團,總資產逾150億元。其掌門人金惠明在2005年的福布斯富豪榜中位列第36位,個人財富總值近27億元。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大華集團涉嫌“賤賣”始于2002年,當時大華集團以9900萬的注冊資本金價格轉讓90%的股權,75%來自上海市寶山區大場鎮經濟聯合社的集體經濟持股。其中,大華集團董事長,曾經的新華村黨總支書記金惠明以5282萬元現金購得大華48%以上的股權。
據統計,此次改制中,大華集團董事長金惠明等34個自然人以1元/股的注冊資本金價格購得大華90%的股份,轉讓價比凈資產縮水50%以上。此后,經過2005年一次低調的股權變化,金惠明家族(包括兩個弟弟)共持有大華企業超過50%的股份。相關法規顯示,從一開始,大華集團的改制,就有“賤賣”集體資產的嫌疑。
事實上,當時的大華的資產就已超過2億元。大華集團成立于1992年,當時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上海寶山區大場鎮政府在原大場鄉商品住宅開發公司的基礎上正式成立上海大場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注冊資本金1500萬元,性質為集體企業。1995年,時任大場鎮新華村黨總支書記的金惠明任大場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法人代表,到1998年6月,該公司正式更名為大華(集團)有限公司,企業性質由集體轉為有限責任。注冊資金由1500萬變更為1.1億元。股東發起人為上海市寶山區大場鎮經濟聯合社和上海華翔房地產有限公司。前者作為集體經濟出資人代表,以原集體企業凈資產評估值9343萬元加7萬元現金作為出資,共計9350萬元,占股比例為85%。后者以1650萬元貨幣出資,占總資本的15%,而后者同時也是金惠明所在新華村村辦企業。
1999年至2002年,上海房地產市場經歷從低谷向復蘇的重大轉折,主營房地產企業的大華集團在1998年底凈資產即達到1.3億元。而到了2002年,大華集團年度第六次股東會議決議資料顯示,上海東洲政信會計師事務所和上海永信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分別對大華集團資產進行了審計和評估,公司總資產13.7億元,凈資產2.6億元。
也就是說,當時2002年的那次股權轉讓,是以公司注冊資本金1.1億元為計算標準的,因而90%的股權轉讓金共計9900萬元,而這也就意味著凈資產值就達到2.34億的90%大華集團股權,打了一個半價以上的折扣。(記者 楊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