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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與北京愛屋吉屋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仍有租賃合同的租戶和業主,30日內協商解決。”昨日,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發布通告,北京天宏東達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即愛屋吉屋房地產經紀公司已申請停止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并申明已終止全部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賃合同。
通告提示消費者,凡目前仍與“愛屋吉屋”有房屋租賃代理、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或有租賃糾紛未解決的房屋出租人及承租人,請于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與該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請向朝陽區房管局投訴,也可通過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在線提交投訴。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無有效投訴的,市建委將通知指定銀行返還租賃代理保證金。目前,該公司其他業務仍正常開展。
據了解,中介公司的房屋出租業務分“租賃代理”和“居間”兩種。“租賃代理”是指房東全權給委托中介出租,且由中介向房東支付租金的方式,一般是由中介先行將租金付給房東,而后自己和租客進行交易;“居間”則是比較常見的由中介公司介紹,租賃雙方直接交易。中原地產華北區董事李文杰解釋說,房屋出租業務的收入占房地產經紀公司收入中較少的一部分,而“租賃代理”的方式又比較麻煩,所以很多公司從開始就不做這項業務。(記者李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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