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房地產老總非法挪用公司625萬 獲刑7年
2008年11月25日 11:40 來源:京華時報 發表評論
利用職務便利,北京成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弘公司)的董事長戴立群挪用單位資金625萬余元歸個人使用。近日,宣武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
43歲的戴立群是北京市人,大學文化。除任成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外,他還兼任該公司董事長,主要負責公司的項目運作及資金籌措。
2004年6月,成弘公司與河北固安縣安泰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協議書,合作開發河北固安宏泰住宅小區工程。雙方約定,成弘公司負責提供開發建設所用資金,安泰公司提供項目建設用地。
2004年6月2日,利用職務之便,戴立群以支付宏泰小區工程款的名義,從公司內領取了1張面額為600萬元的轉賬支票,并將該筆資金用于其他營利活動。7天后,戴立群將其中的50萬元,用于償還成弘公司的對外借款。其余550萬元公司資金,則至今未能歸還公司。
此外,戴立群還多次從成弘公司在固安開設的一個工程結算賬戶內,挪用25.4萬元,輾轉轉入自己的個人賬戶內,用于私人購房、歸還借款、消費、提現等。去年5月30日,獲悉警方調查此事,戴立群主動自首,隨即被刑事拘留。(記者裴曉蘭)
【編輯:高雪松】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