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投資者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反映,保利地產在3月份的多筆高管減持行為涉嫌違規。就此問題,記者向保利地產公司、法律專家以及監管當局進行了求證。公司和法律專家在是否違規問題上各執一詞,而監管當局表示將對此事進行調查。
董事在信息披露期間賣票
上交所公開信息披露,從3月4日至3月19日期間,保利地產公司董事李彬海、高管劉平等6人先后在二級市場賣出保利地產股份累計357.9萬股,減持均價21.23元,累計套現7000萬元。
投資者質疑,由于在此期間保利地產相繼公布了2月銷售數據和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包括增發、分紅派息等議案)等重要公告,因此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高管的買票行為涉嫌違規。
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規定,上市公司高管在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而根據保利地產公司公告,保利地產3月9日公布了公司2月份銷售情況簡報,3月11日公布了2008年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了2009年度投資計劃、2008年利潤分配和資本轉增方案,以及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等重要決議。
如果2月份銷售數據和股東大會決議算是可能對公司股價產生重大影響事件的話,那么3月9日保利董事李彬海、3月12日公司董事張玲所出售的股票應該算是涉嫌違規。
公司:套現是為了交房款
那么2月份的銷售數據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究竟算不算“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呢?對此,投資者、公司和法律專家的觀點并不一致。
投資者在接受記者采訪中表示,在房地產市場走勢未明之時,保利的銷售數據無疑是觀察公司業績和房地產市場回暖的一個重要依據。公司2月銷售數據公布之后,3月9日當天就有國泰君安、中投證券等至少7家研究機構針對該數據發布研究報告,稱保利地產2月銷售超預期增長,并表示看好保利。而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多項決議更是事關公司發展和投資者權益的大事,怎么能說不算對股價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呢?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保利地產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股東大會決議的內容20天以前董事會早就通過了,這不算重大事項,而且他們的套現行為與公司公告的內容完全無關。“他們大都買了公司的房產,現在到了交房時間,需要套現交房款。他們減持的數量與他們的持股數量相比,比例很低。”
但是有“證券維權第一人”之稱的知名律師嚴義明并不認同公司的上述說法,“董事會討論通過的東西股東大會不一定會通過,比如有些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要停牌一天,如果對股價沒有影響為什么要停牌?而銷售數據,對于任何公司來說都是最重要的經營數據。這些應該都算重大事項。”
記者就此事致電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廣東省監管局,工作人員均表示,將對此事進行調查,會盡快回復投資者。
嚴義明還表示“如果確屬違規,將上繳違規所得,如情節嚴重應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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