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新加坡是世界上人地矛盾最突出的國家之一,但還是實現了所有家庭都買得起房的理想(除非不愿意買或者出現家庭悲劇)。新加坡的房子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是由政府提供的“組屋”,類似于我國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這種住房可以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房款優惠等措施;二是私人住宅,類型有共管式公寓、私人公寓以及有地住房等,這些私人住宅主要是由私人房地產商開發,以市場價出售。
為了限制炒房,真正做到“居者有其屋”,新加坡制定了完善且嚴厲的政策:所買的組屋5年內不許轉讓,同一戶人家不許買第二套組屋。新加坡約80%的人住組屋。如果實在要在不滿5年內賣出,必須通過政府的機構,不可以直接在市場上出售。除了炒房的人以外,正常居住的人不太可能在5年內賣掉房子。因為這樣一賣再買,要損失一大筆中介費和稅金。所以5年內不許轉讓是抑制炒房的合理手段,也就是不允許純粹以投資為目的買房。
新加坡對公寓是沒有限制的。但有些人買了公寓后,又買組屋用來出租,在新加坡這也是不允許的。不管買了多少公寓,如果買了組屋,必須住在組屋內,否則就不允許購買。如果被發現買了組屋而不住,有可能被關6個月的監禁。這樣嚴厲的規定使得有錢人不會買了公寓又買組屋。實際上,新加坡人凡是買公寓的,都會把組屋賣掉。
新加坡政府從來不說“新加坡是新加坡人的新加坡,也是亞洲人的新加坡,更是全世界的新加坡”這樣的話。他們只說“新加坡是新加坡人的新加坡”。本地公民可以買新房,且有各種各樣的補貼(有時多達20%房價)。其他國家的移民,在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只可以購買二手組屋,沒有補貼。沒有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國人,就算在新加坡工作了幾十年,也不可以買組屋,只可以買昂貴的公寓。(曹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