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深圳有關部門的統計顯示,深圳7月18日-7月24日新房成交均價1.29萬元,環比下降12%。不同以往因為區域價格不同造成的結構性價格下降,各區房價環比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關外的寶安區和關內的羅湖區環比都下降了9%左右。截至7月24日,深圳新房7月份均價為1.35萬元,較6月份均價1.45萬元下降了7%,較5月份均價1.42萬元下降了5%。
隨后,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新聞組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深圳國土局并未發布相關消息,也未安排相關采訪,目前尚不能確定該分析數據的來源,該價格走勢估計是按照商品房交易公示系統上的數據計算得來。
國家發改委日前公布調查數據說,2007年6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7.1%,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7.4%。這個數字至少是半年以來的最高。漲幅位居前幾名的城市是:北海15.5%、深圳13.9%、南京11.3%、北京10%。
兩天后廣東省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廣州市商品房均價同比上漲25.8%,深圳市上漲了42.1%。與國家發改委的數據相差甚大。
短評:眾所周知,統計數據是調控政策出臺的依據,如果連相關數據都前后矛盾,調控政策該如何著手?更應該重視的是,各部門之間數據出現矛盾已經由來已久。如何計算房價數據,誰的樣本更貼近市場真相?還需要主管部門協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