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 文/周麗娜
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作為項目立項的一個前提,溫州“個人合作建房”已轉入房地產開發軌道,256名會員全部轉為項目的投資股東。
有媒體指出,曾被全國各地的購房者寄予厚望的溫州個人合作建房,轉為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意味著“溫州個人合作建房”的終結。但溫州合作建房的發起人趙智強站出來發言,稱項目并未“終結”,目前進展順利,預計最早今年年底破土動工,明年交房。
2006年11月15日,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委托的開發商瑞安正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1億多元的價格取得了一個30畝地塊的開發權。這次成功“拿地”被譽為個人合作建房的“破冰”之舉,也讓各地的合作建房者似乎看到了希望。
此前,該公司與受200多名會員委托、代理集資建房事宜的溫州市市場營銷協會簽訂了“代建協議”。
據當時測算,這一地塊均價為每平方米4100元,預計建成后房屋成本價為每平方米5300元,遠低于周邊樓盤的市場價,將能達到個人合作建房低于市場價30%的目標。
但是溫州個人合作建房人在成功“拿地”后,遲遲無法取得進一步的突破。據媒體報道,作為項目立項的一個前提,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須轉入房地產開發軌道!皞人合作建房缺乏政策支持,只能走房地產開發的路子!睖刂輦人合作建房發起人趙智強說,目前溫州沒有出臺關于合作建房的相關配套法律,現在做合作建房的項目還是按著房地開發項目的開發程序走,但合作建房的性質并沒有變。
接下來,立項的一大門檻是“自有資金”。根據規定,開發商自有資金比例須超35%,正元公司只是受委托開發建設,不存在“自有資金”。
正元房產有關負責人表示,為解決該問題,項目公司分別與256名出資人重新簽訂入股協議——他們的身份將由原來的“會員”變為“股東”,承擔投資收益、風險。入股協議全部簽訂后,作為立項申報材料呈交相關部門。只有獲得發改委系統的項目立項批復后,該項目公司才可憑此辦理項目開工建設必需“四證”:土地證、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施工許可證。
今年10月30日,作為房地產項目,這一地塊的建設得到了有關部門的立項批復。
據媒體報道,溫州市政府專門成立了個人合作建房項目“領導小組”,由該市常務副市長徐紀平擔任組長。關于開發模式,徐紀平明確指出:按正常的房地產開發程序進行。
溫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所在地的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市政府目前已基本明確,該項目將以開發商為操作主體,按照房地產開發程序規范運作。此外,該負責人一再強調,不要給該項目戴上“個人合作建房”的帽子,也不要進行大肆宣傳。
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發展綜合處一位官員認為,與一般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同,這是一個由256人組成的全國首例成功拿地的個人合作建房項目,在確定開發模式、辦理立項等相關手續上全國未有先例,結果會涉及全國各地個人合作建房導向問題。
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表示,既然個人合作建房目前在法律上沒有較明確的規定,就應當按照目前已有房地產相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操作。
日前,趙智強表示,目前正在進行第二次集資,建設成本大約需要五六千萬元。他初步估計房價將會在6000元左右,比周邊房價便宜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