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將通過建設經濟房、廉租房、農民公寓、活動工房等措施,力爭到2010年使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32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得到明顯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也得到逐步改善。
日前,武漢市國土資源和房地產管理局公布的《武漢市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綱要)》(征求意見稿)讓眾多低收入家庭喜上眉梢,笑逐顏開,充滿期待。
據介紹,武漢市住房保障對象家庭的收入標準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及以下,住房困難標準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積60%及以下。經調查測算,2007年-2010年,全市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戶口家庭為32萬余戶,其中中心城區30萬戶左右,遠城區2萬戶左右。
根據規劃,武漢市廉租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經濟適用房單套住房建筑面積平均在60平方米左右。每套房子獨立成套,每戶擁有獨立的起居室、廚房、衛生間,條件設施完好,為使用功能配套的成品房。
武漢市此次公布的綱要規定的保障范圍,不僅包括中心城區、遠城區城市低收入家庭和符合政策條件的拆遷安置家庭,也包括中心城區的外來務工人員。農民工公寓和活動工房的標準是:建筑面積每人4-5平方米,生活設施配套,安全和衛生條件符合規定。
根據規劃,武漢市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主要實行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兩種保障方式。其中廉租房以貨幣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主要通過租賃補貼,增強低收入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依據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積60%以下確定,租賃補貼按保障面積標準與現有住房面積差額計發。
此次武漢市公布的規劃綱要對經濟適用房區域分布也作了明確的要求:遠城區安排少量經濟適用房建設項目,總規劃原則上不超過30萬平方米。這就意味著,有關部門不能在遠城區建設大面積經濟適用房項目來沖抵年度計劃。(鄧隆飛 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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