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圍繞社科院藍皮書事件,國內關于房價收入比之爭沸沸揚揚。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恰在此時發布的房價收入比研究報告認為,2008年以來該數字雖然已經有所回落,但北京等6大城市的房價收入比依然偏高。
報告認為,我國總體的房價收入比與國際平均水平相當。從1996-2008年的情況來看,我國的房價收入比在5.5-7.5的區間波動,其中,最低的1996年為5.64,最高的2007年為7.44。我國房價收入比總體水平高出發達國家3-6倍,但與1998年世界8.4的平均值和6.4的中位數相當接近。也就是說,以發展中國家的標準衡量,目前我國房價收入比水平基本合理,2007年偏高,2008年有所回落,2009年有望繼續回落。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0年的439元增加到2008年底的15781元,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由1980年的3.9平米增加到2008年底的29.1平米(預估)。其中,2008年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較之1996年的17平米增加了71%,商品住宅(包含經濟適用房)價格水平也從1996年的每平方米1604元上升到2008年的3677元,漲幅達129%。
從1996-2008年全國房價收入比走勢圖上看,1997-2003年,全國房價收入比在6.2左右,保持一種較平穩的運行態勢;2003-2007年,房價收入比明顯上升,2007年達到7.44的歷史最高水平;2008年盡管城鎮人均居住面積仍然持續提高,但由于房價趨于穩定,房價收入比出現明顯下調,為6.78,顯示房價泡沫正在逐步擠出,估計2009年將降到1997-2003年間6.2左右的合理均值。
不過,我國房價收入比在地區分布上并不均衡,以上海和北京為代表的一線城市和東部大城市,房價收入比明顯偏高,均在10以上。排名第一的廈門2008年房價收入比達到14.08,排名第二的北京2008年達到13.54,排名第三的深圳2007年達到13.15,排名第四的廣州2007年達到12.09,排名第五的上海2007年達到11.25,排名第六的杭州2007年達到10.33。而重慶、沈陽等中西部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都不超過7,低于全國總體水平。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介紹,房價收入比指標主要用于衡量房價是否處于居民收入能夠支撐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出房價水平與廣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直接關系到民眾的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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