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市民買房主要考慮對象的期房,在市政府于2005年3月1日實施“期房限轉”后,曾一度銷聲匿跡。但隨著政策的淡化以及市民對期房的熱衷,近段時間,期房交易又逐漸活躍。而市場轉暖后,一些賣方毀約造成買方巨大損失的現象,也逐漸嶄露頭角。有關人士表示,購買期房存在巨大風險,市民不能再熱衷了。
賣方毀約 購買者有苦說不出
說起賣方毀約,現階段樓市就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下面姜女士所碰到的,只是個案而已。
市區姜女士目前在下呂浦已有一套住房,由于她對自己目前所住的房子,不是很滿意,于是就有了想重新購買一套房子的打算。由于對房子套型和品質等特殊的需求,她只能將目光投向并不能馬上辦理過戶手續的期房。
上月中旬,經過前期的市場考察,她將目光鎖定在位于市府路27號地塊、目前還沒交付使用的安置房。在看中其中一套位于5樓的期房后,其很快與房東談妥了以每平方米9600元的價格成交,當場付了兩萬元定金。但由于當天是雙休日,并不能辦理委托公證等手續,所以雙方約定在過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常規,這樣的成交程序,一般是不會出問題的,但事后房東的毀約,讓姜女士愛莫能助。就在第一個工作日的早上,房東打電話過來,說房子原來的價格賣虧了,現在不賣了,愿意退回2萬元定金以及另外支付2萬元違約金。房東的主動,著實讓她摸不著頭腦。
后來,姜女士一打聽期房買賣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也就自認倒霉了,接受了房東的要求。
據記者了解,房東寧愿支付違約金也不賣房的現象,目前正逐漸增多,并成為當前樓市的一景。
購房者 加強風險意識很重要
不難理解,房產交易不受法律保護,這樣的事可不多見。那么購買期房會有哪些風險呢?
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認為,2005年3月1日,市政府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出臺了“期房限轉”的規定,其主要目的,就是通過此項政策,達到抑制此前炒房過度、促使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目的。很顯然,不受法律保護的房產買賣,就會存在巨大的風險。“最大的風險,就是所購買的房產過不了戶,房款打水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鄭重其事地說。
浙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尹航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認為,前些年,他們經常接到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咨詢和案件:如在市區房產市場處于高位時,一些購買安置期房的市民,常被原來房東要求另外加錢,才肯協助辦理過戶的事情。最后大部分購房戶只能滿足原來房東的無理要求,才將手續辦好。
吃過這種虧的市民,現在比比皆是。尹航認為,即使普通商品房的委托公證,其合法性現在在法律上還是有疑問,并不能真正代表過戶程序辦理完畢。像這種公證,只能在雙方都無異議的情況下,其成交才算牢固。
同時,有關人士也認為,由于期房都是轉了好幾手的,當這種期房出現延期交房、產權面積糾紛等問題時,其維權難度也將增加。顯然,購買期房的風險,已完全在市場顯露出來。購房者也不能完全聽信中介公司的一面之詞,應對風險有充分的考慮。
期房價格常有“虛火”
有關人士表示,期房除了有產權過戶風險外,另一個是它的價格常很難反映其真正的市場價格。
市房屋交易產權登記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認為,之前一些大的期房樓盤附近,往往也是中介門店集中的地方。有些中介門店就是沖著期房炒作來的,如一些人一口氣炒作多套期房,然后“打包”到中介公司掛牌。而在我市推出“期房限轉”政策后,大批這樣的“紅牌子”倒閉就是一個佐證。 該負責人認為,在目前市場上,期房轉讓量過大的危險性是不言而喻的。期房轉讓量過大,意味著供給與需求中的轉手率過高,會導致市場供求信號失真,同時其中如有炒作行為,就會刺激房價上漲。如果這個時候市民購買期房,其價格往往也不是真實的表現。他建議,盡管期房在住宅品質上,較一些現房好很多,但目前很多新現房及二手房多處較熱鬧區域和城市中心區或較成熟商圈內,具備交通、名校、醫療、商業效應等特點,市民不應該只將目光停留在期房上,擴大選擇范圍才是上策。(馮章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