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歷過買房的朋友說,買一次房就如同生死輪回了一番,方伶(化名)對這句話有著切身體會,“買房,千萬就一回。”
3月底,耗時兩個多月,看了近30處二手房源的方伶,總算初步定了目標。她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講述了買房的整個過程。
二手房價:水漲船高
2006年下半年,在北京豐臺區一重點中學工作了4年的方伶,決定結婚。方伶和男友都住在單位集體宿舍,基于此,方和男友開始考慮買房。
作為高中教師的方伶,由于早上上班時間較早,經和男友商量,決定將買房的區域定在方的學校附近,即西南四環內。
“量入為出”,買房前方伶估算了自己的經濟狀況:方伶和男友月收入總共近6千元,兩人加上自己的積攢和家里的資助,共有20萬元的首付款。
方伶所執教的學校附近,新樓盤少,均價每平方米都在8千元以上,且新房兩居一般都在80平米以上,這樣算起來,一套房子房價加上各種稅費,至少得70萬元,還不包括房屋裝修的費用,這顯然超出了方伶他們的經濟承受能力。
最終,方伶和男友決定購買一套小戶型的二手房,原則是夠兩人居住且總價低,但他們這一初衷,隨著房價的逐漸高漲而成為泡影。
節節攀升的新房價格,使得二手房房價也水漲船高,尤其是小戶型的二手房,其均價甚至超過了新房的價格,而一些大戶型的二手房,雖然均價較低,但總價之高讓許多想買房的工薪階層望而止步。
這一情形,讓方伶開始感到發怵。
2006年12月22日,農歷冬至,這也是方伶第一次看房的日子。
這一天,由做房產經紀人的表弟帶領,方伶看了離她學校不遠一個叫育芳園小區的房子,小區是上個世紀80年代末建成的。
這處房子位于樓房的頂層,是套面積89平方米的兩居室,房主在方伶去看房前的報價是50萬,等方伶看房時已是52萬元了。
房子的格局是臥室大,客廳小,且廚房和客廳同處一室,由于房子位于頂層,臥室的暖氣管道裸露在房間內。
方伶對這房子不是很滿意,其表弟也認為該房子不太好,第一次看房以不成功結束。
由于方伶表弟所在的房屋經紀公司在海淀區,離方伶所要購買二手房的地域較遠,故難得有合適的房源信息提供給方伶。因此,方伶只好選擇自己單位附近的房屋經紀公司。
在隨后的看房過程中,一些格局好的小戶型房,其價格總是高得讓方伶難以接受,即使有價格合適的,往往也是一面市,就被眾人搶購。
有資料顯示,二手房市場中,最受青睞的是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2007年一季度,北京二手房交易中,面積在60至90平方米的二手房,占到總交易量的35.54%;緊隨其后的是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其交易比重達到34.39%。
2007年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快7點鐘,方伶接到”鏈家地產”(房地產經紀公司)經紀人馬小姐的電話,馬小姐電話里語氣很急促,說望園東里(方伶學校附近的小區)有一套60平方米的小戶型房,格局非常不錯,讓方伶趕緊去看房,并告之最好帶上5000元的定金,因為,有很多想買房的人也在看。
方伶和男友坐上出租車便趕了過去,房子位于六層板房的第二層,南北朝向,房屋面積雖小,但格局在方伶看來,確實不錯,房子里面精裝修,總價48萬元(不包括經紀服務費和稅費)。
就在方伶看房不到10分鐘時間,就又有兩撥看房的人。
“這是我們公司集體看房,剛才聽同事說有人已經去取錢了,準備交定金,你看好的話趕緊定吧,”馬小姐催促道。
方伶看完房子,和男友商量好后,決定定下此房。于是,方伶便和馬小姐準備去外面的自動取款機取錢,交納購房定金。
在取錢的途中,又有一對年輕男女前來看房,就當方伶和馬小姐快要走出該房所在的小區時,馬小姐接到公司打來的電話,被告之該房子已被客戶定了。
“這哪是買房啊,就像搶房似的。”方伶男友自我調侃道。
“買房畢竟是件大事,基本是傾其半輩子的積蓄,那能像買一件家電似的,這么快就作出決定,而且下手還得快。”方伶無奈地說。
房價水漲船高,二手經濟適用房也不例外,方伶曾看過幾套。
之前,北京對于二手經濟適用房交易作出的規定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滿5年,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但可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已住滿5年的,可以按市場價格出售,出售人須按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從取得房產證之日算起,經濟適用房購買5年內不許出售。”北京市建委有關負責人在2006年12月26日如此表示。
“政府這一舉措不是減少了二手房源嗎?到底是遏止房價還是助推房價?”方伶得知這一消息后,發出了一系列的疑問。
“但是,這項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存在很大偏差,”北京市建委負責人透露,“一些不法房地產經紀公司為居住不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制作‘黑白合同’。‘白合同’按照規定以原價出售房屋,‘黑合同’卻以高出原價、接近市場價的價格進行實際交易,使一些經濟適用房業主有了漁利的空間,給市場帶來很大混亂,也讓很多買不到經濟適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不滿。”
事實就是如此,方伶學校附近有個經濟適用房小區,其大多數房主取得房產證都未滿5年,但很多都通過房產經紀公司交易,而讓方伶失望的是,這些二手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比二手商品房便宜不了多少,甚至一些房子比商品房還要貴。
房地產經紀公司攪動二手房房價
在方伶頻繁看房的過程中,其房源信息全都來自于房地產經紀公司。方伶每次看房都由房地產經紀人帶領,房地產經紀公司為了防止客戶直接跟房主交易,看房前或后,都會讓客戶簽一個《看房協議》。
根據北京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的統計,目前北京登記注冊的中介公司有3000多家,而業內人士估計,實際上可能達到6000多家。
近年來,房產中介行業亂象叢生,由于二手房地產市場競爭激烈,房地產經紀公司之間互搶生意的情況不可避免,而房地產經紀公司搶生意的手段,往往就是對房主承諾能將房子賣出更高的價格或對買主承諾降低自己的服務費。
今年3月上旬的一天傍晚,“中大恒基”(房地產經紀公司)在方伶學校附近的一家分店給方伶打電話,告訴她前泥洼小區(方伶學校的小區)有套非常不錯的房子。
該房子是一處80平方米的兩居,房主報價60萬,不包含營業稅(2006年,國家規定不滿五年交易的二手房,得收房主5.5%的營業稅,但房主往往讓買主交),該房位于六層的第二層,東西朝向,室內精裝,房子的格局讓方伶感到非常滿意。
如同以往看房經歷的一樣,這次看房的人也有好幾撥,這其中有其他房地產經紀公司帶來的客戶。方伶看完房之后,帶方伶看房的房產經紀人小袁便告訴方,剛才聽同事說,這房明天就有人要定下來,并透露,這房子是從“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公司)那里搶過來的,原因是他這邊跟房主談得好。
方伶見此情形,怕重蹈望園東里那套房子的結局,和男友商量后,便決定迅速定下此房。
由于房主晚上有事,定房合同簽不了,在小袁的建議下,方伶隨即到自動取款機上取了5000元,交到小袁所在的店作為定金,并約好兩天后再簽訂購房合同。
根據房產經紀人的要求,簽署合同的那一天,方伶得再帶33000元,這其中包括15000元的定金(房屋定金一般交20000元)和18000元的中介服務費(購房款的3%)。
約定簽署合同的這一天是星期六,很多銀行的網點休息,方伶跟男友滿大街地尋找開門營業的銀行網點,最后通過銀行的服務熱線查出了營業點并取到了現金。
然而,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
就在房主、方伶一起在房產中介公司準備簽合同之際,當方伶提到貸款事宜時,房主以事前中介公司從未跟她提及買方要貸款且以不了解貸款為由,拒絕簽合同,房主堅持的是全款交易,一手交錢一手交房,認為這樣安全。
經過中介公司跟房主近兩個小時的交涉和解釋后,房主最終給出的答復是,回去跟家人商量后再作決定。
之后的兩天,該房主給出的答復是,接受買方貸款買房的方式但房價為64萬元。
方伶顯然不能接受漲得如此之高的房價,按規定,5000元的定金全額退給方伶。事后,這套房子便暫時擱置下來,方伶又開始看其他的房源。
其間,方伶致電過“我愛我家”,得知前泥洼這套房子最初在“我愛我家”報價58萬元,而現在房主報價63萬元。
這些信息,讓方伶感覺兩家房產經紀公司在搶生意。
一個星期后,“中大恒基”突然致電方伶,說是前泥洼這套房子由64萬元降到62萬元,且由于房主的新房還沒裝修好,要等到4月份前泥洼這套房才能騰出來。
基于前泥洼小區離學校近,且該房確實讓方伶非常喜歡,方伶決定接受這一房價,但要求房產中介公司降低服務費,全部算下來65萬元(包括房款、中介服務費、契稅等)。
最終,“中大恒基”接受了這個要求,隨后告之方伶兩天后的晚上簽合同。
兩天后,戲劇性的場面再次出現了。
方伶同上次一樣,帶著3萬多元的現金去中介公司,人還未走進“中大恒基”,便接到小袁的電話,告之房主在路上出了車禍,其車尾被其他車剮了,正等待交警來處理事故。
第二天,“中大恒基”再次致電方伶,說是房主詢問過替她裝修新房的裝修公司后,得知新房5月中旬以后才能住進去,這意味著前泥洼的房子也在這個時候才能騰房。
之后的一個星期內,方伶致電給“我愛我家”,得知該房主將房價又漲了5000元。自此,方伶對該房徹底死心。
對于這一買房過程,方伶的表弟自爆內幕:北京的房地產經紀行業門檻不高,既沒有行政許可和嚴格的行業準入制度,又缺乏相關的法律支持,因此,受巨大的利益驅使,以至于“賺取差價”成為房地產經紀行業的潛規則,這其中也包括一些大的房地產經紀公司。
雖然,2006年底,北京市政府對房地產經紀公司這一行為進行“嚴打”。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些中介公司明著就和房主說要吃差價,房主為了省事和中介簽訂協議,在房主確定最低價后,中介再與買主商談價格,簽訂協議,高出的差價歸中介。
而即使在房產中介公司不吃差價的情況下,中介公司為了搶奪客戶,也會以抬高房價來跟房主簽訂獨家代理協議。
3月28日,方伶終于以合適的價格選定了一處讓自己滿意的房子。“買房是一件極度身心疲憊的事情”,方伶發出感慨,而下一步,方伶面臨的是漫長的手續辦理過程。(黃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