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小張通過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準備購買作為結婚用房,便簽訂協議并支付了訂金。之后,他才知道這套房子不久前曾發生過命案,這樣的房子做新房實在讓人難以接受。小張認為房東沒有告知實情,中介及房東則認為小張是違約,雙方為1萬元的違約金發生了爭議。
房子曾發生過兇殺案
昨天,小張給記者看了一份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協議規定在簽訂后的7天內交1萬元訂金,并約定了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和地點,1萬元的訂金他也按時交付了,簽訂買賣合同卻未能履行。
據小張介紹,今年3月中旬在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看房后家人和準新娘都表示很滿意,談妥了價格后就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前后共計支付了1萬元的訂金。
在簽訂買賣合同前,小張從有關方面確切地了解到,這間房子不久前曾發生過一起兇殺命案,這令他毛骨悚然,原本滿心喜悅的情緒,一下子降到了冰點。
態度過激訂金泡湯
小張根本無法接受把這間房子裝修布置成新婚房間的現實,更不用說家人和準新娘的情緒了。他與中介交涉后,中介表示要與房東協商,由于小張采取了過于激動的態度,致使房東不愿讓步,如今已過了居間合同約定的買賣合同簽訂日期,自然小張屬于違約了,這1萬元的意向金只能泡湯了,但小張卻認為房東涉嫌欺騙,中介公司也沒有履行責任,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居間合同,不屬于違約,中介公司應該歸還訂金。
中介承諾妥善調解
記者從相關中介公司了解到,這套房子的房東也是通過拍賣所得,中介公司在得知曾發生兇案后也和房東進行了溝通,并約請了三方見面對此進行協調解決,但小張由于情緒的過于激動,談到一半便不歡而走,沒能求得房東的同情。
中介公司認為,小張不該采取如此過于激動的態度和舉動,應當冷靜下來,妥善協商。
對于小張來說,這樣的問題豈能是自己疏忽所致,消費者實在是防不勝防,遇上了實在胸悶,有苦難言、有理難辯。但作為房東來說,即便知道實情又豈能掛牌宣言告知消費者,法律上也未曾規定這樣的房子不能進行交易。
昨天下午,經本報讀者熱線與相關房地產中介公司溝通,有關負責人表示,愿意盡最大努力與房東協商,相互諒解、人性化操作,妥善調解此事。(白華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