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5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24日,對有媒體報道北京市“今后對拆遷戶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房將全部一次性付款”,北京市建委稱,從未制定該規定,一些有特殊困難的居民,仍有望貸款買經濟適用房。
據悉,12月21日起,前門地區拆遷戶陸續收到一份《搬遷居民選購天通苑經濟適用房須知》。《須知》注明:“購房付款方式為現場一次性全款交清,不接受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若未按規定交清全款,選房號將被取消。”《須知》落款為北京天啟房地產開發公司。這一《須知》被拆遷居民指為“霸王條款”。
24日,北京市建委稱,北京市建委和各區政府從未制定過該規定。北京市建委新聞發言人張農科說,“一次性付清全款”的付款方式,由開發商和拆遷戶之間解決。北京市建委還表示,據他們調查,開發商考慮到居民此前已領取了拆遷補償款,具備購房能力,貸款將承擔貸款利息,反而增加居民的經濟負擔。
對此,有購房者反駁說,他們的經濟實力本來就很低,讓他們一次性付全款才增加了經濟負擔。
張農科說,崇文區政府也考慮到有些居民的特殊困難,比如獲得的拆遷補償款低于購房總價款的居民,經區政府相關部門確認后,由建設單位協調貸款銀行,在現場可辦理貸款。但是,建委并未透露辦理貸款的具體辦法。對此,等待購房的居民何女士說,她已經被通知周二必須交款,希望政府進行明示如何申請貸款。(劉軼濱 隗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