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5日電 國家統計局局長謝伏瞻近日在接受中國信息報采訪時表示,盡管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和措施,加快開發建設中、低價位和中、小戶型的普通商品房,但由于房地產開發項目一般需要兩年左右的周期,因此在短時間內難以迅速增加市場供應量,進而改善供求關系,遏制房價的過度上漲。
記者問:2006年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規范房地產市場和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但為什么商品房價格,特別是大中城市商品房價格還在持續上漲?
謝伏瞻說,自從2006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九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以來,房地產市場已經有了積極的變化,特別是經濟適用房銷售價格的漲幅已經有了明顯回落:1季度上漲4.4%,2季度上漲5.4%,3季度上漲3.6%,4季度上漲1.5%。但總的看,2006年房屋銷售價格總水平在前兩年大幅上漲之后,全年平均仍上漲5.5%,繼續在高位運行。分類別看,商品住宅中的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銷售價格的漲幅依然偏高,普通住宅同比上漲5.9%,高檔住宅同比上漲7.7%;分城市看,北京(9.6%)、大連(10.7%)、深圳(11.7%)等城市的房地產價格也是高位增長。其主要原因:
一是市場需求旺盛。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使得城市人口不斷增加,住房需求也逐步由“溫飽型”向“小康型”轉化。居住環境的不斷優化、經濟快速發展的吸引,使得外埠與境外人士購房和置業需求旺盛、比重加大。另外,人們普遍預期房價上漲與實際市場表現相符,強化了人們的預期,不僅使自住者購房時間提前,標準提高,面積擴大,放大了市場需求;而且帶動了一些投機需求和投資性需求,擴大了總需求。在總供給一定的前提下,帶動房價提升。
二是土地開發、建設成本提高。近幾年來,隨著土地出讓制度的進一步規范,金融市場對土地儲備、開發貸款等環節的嚴格控制,開發商的土地購置成本普遍提高;同時,搬(拆)遷的周期、居民的安置與補償等因素,推動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走高;另外,人工費用、建材價格的上漲,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新建和待建商品房的開發成本,助推了房價的上漲。
三是商品房供應量相對不足,結構不盡合理。盡管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和措施,加快開發建設中、低價位和中、小戶型的普通商品房,但由于房地產開發項目一般需要兩年左右的周期,因此在短時間內難以迅速增加市場供應量,進而改善供求關系,遏制房價的過度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