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臺房地產登記新規,根治“一房多售”、“重復抵押”和“辦證難”!昨天,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宣布,旨在規范房地產登記、防范房地產交易風險的《廣州市城鎮房地產登記辦法》今年10月1日起生效實施。
預告登記根治“一房多售”
《辦法》規定了預告登記制度,即在房屋尚未建成的情況下,為保障權利人將來取得不動產物權或正式登記的優先權而進行的登記。也就是說,市民在買下未建成的商品房后,未經其許可,開發商將該商品房出售給他人或是抵押的行為均被視為無效。由此,預購人對房屋建成后擁有該商品房的權利就得到了法律保護。
《辦法》建立了單方申請登記制度,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目前因房產企業怠于申請房地產登記而導致小業主無法及時拿到房地產權證的現象。根據規定,若開發商不愿幫業主申辦房產證,或開發商因存在違法建設未通過規劃驗收而不能辦理初始登記超過了規定期限后,業主可提交五項材料(申請書、身份證明、預告登記證明書、繳清房款的證明、完稅證明)單方申辦房產證。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力強調,假若業主在與開發商所簽訂的購房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限能辦理轉移登記,預告登記便會失效。
房產底細查登記簿便知
今后市民若想知道自己所購房的“底細”,均可查詢房地產登記簿。《辦法》中所明確建立的房地產登記簿制度,特別強調了其應向社會公開相關房產權利的依據。另外,房產權利人的姓名、房屋和土地的面積、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房產登記時間等等都將列明其中。《辦法》中特別強調,房產證是附屬于房地產登記簿的,若兩者記載不一,除非有證實房地產登記簿錯誤的證明,否則一律以房地產登記簿為準。
《辦法》規定了對開發商怠于辦理登記的罰則。“老賴”開發商最終將有可能被處以停止從事相關業務和被公開在新聞媒體上曝光的處罰。
《辦法》還特別簡化了過往的辦證程序,使今后過戶、發證一個窗口完成,且特別明確了因為政府建設,調整規劃等行為令房屋門牌號或名稱變更的,市民將不用再繳交申辦變更登記的費用。(廖穎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