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日日攀升,不少市民竟然為“買”到便宜點的房子打起了抵押房、無房產證的二手預售房的主意。殊不知,其中陷阱多多,隨時可能一腳踏空。國土房管局提醒市民在買房前要記得多上“陽光家緣”網站關注自己的房屋合同備案等情況。
目前,廣州住宅市場上不少是價格較高的大戶型豪宅,一些“等不及”的市民為了有“著數”竟然看上了抵押房、無房產證的二手預售房,不少市民來電咨詢是否可以購買。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部門了解到,抵押房早已明確為不可售房,同時,2005年6月1日起,未取得房產證的預售商品房也不能轉讓。
為此,國土房管部門有關人士提醒市民,莫要鋌而走險,如發現開發商及中介公司有推銷此類房子的行為可直接向市國土房管局投訴(廣州市豪賢路193號1樓信訪咨詢中心)。同時,要記得多上“陽光家緣”網站關注自己的房屋合同備案等情況。
案例一:
找到“便宜”中等戶型房
在某政府機關身居中層的黎宏揚(化名)在白云區新市看中了某大型樓盤一期的房屋。黎先生頗為得意地告訴記者:“這個比較便宜,每平方米才約5000元,而白云區的住房價格早已攀升,同地段有的已達到六七千元/平方米以上了。”
不過,黎先生登錄“陽光家緣”網站后卻赫然發現該樓盤一期剩余的約310套住房中,290多套都被標示為紅色的不可售房,這些不可售房都為抵押房,而黎先生看中的兩套房屋正在其中。但是,黎先生還是不死心,“現在好多房都是抵押房,我跟開發商簽約讓它解押不就行了嗎”。
風險警告:
小心一房多售 定金被卷
對此,國土房管部門專業人士表示,抵押房存在諸多陷阱,開發商將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銷售給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收取定金或房款后,長期不解押。而這其中簽訂的購房合同從法律上講,是無效的,因為抵押房是不可銷售的,這種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部門是無法辦理合同登記備案,也就是合同鑒證。
而且資金緊張的無良開發商可能又將此房再賣給另一個購房者,造成“一房多售”的情況;另一方面,開發商也不一定有足夠資金去為黎先生將房屋解押,黎先生即便住了進去,一旦開發商不能如期償還貸款,銀行等機構就會通過司法程序對已銷售但未辦理登記備案的房屋進行查封。
案例二:
朋友介紹房實為不可轉讓
已工作多年的汪懷東(化名)通過朋友介紹,看中了某大型開發商開發的位于海珠區剛銷售完的新樓盤。汪先生朋友的朋友在該樓盤剛剛按揭買了一套四五十平方米的小戶型,雖然不比市場價便宜,但位置、戶型正對汪先生的胃口,于是,汪先生與該業主開始商議能否轉讓。
汪先生找到了銀行意欲辦理轉按揭,又找到國土房管部門意欲進行合同登記更名,但都被告知不行。原來,這種沒有拿到房產證的預售商品房是根本不能轉讓的。
風險警告:
無保障不進行購房合同鑒證
國土房管部門專業人士告訴記者,這種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轉讓沒有任何保障,更不可能進行購房合同鑒證。
據介紹,目前,還有部分開發商或中介公司宣傳能通過其他途徑辦理預售商品房轉讓手續,或要求買賣雙方在未取得房產證前先辦理公證手續,等出房產證后再辦理過戶手續。國土房管部門表示,由于這種方式并不能為購房者真正辦理二手房的交易過戶手續,購房者對所購房產的所有權不確定,自身權益得不到切實的保障。(記者李婧)